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2日 01:42 富途牛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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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面对公司主要产品铬铁矿、锂盐市场低迷的情况,公司积极分析市场、采取措施、强化销售,一方面在拓展铬铁原矿销售渠道的同时通过委托加工将部分铬铁原矿加工成高碳铬铁成品进行销售,另一方面加大了自产锂盐产品的销售力度,致使本报告期利润较去年同期较大幅度减亏。

报告期公司生产铬矿石19,019.48吨、工业级碳酸锂473.30吨、氢氧化锂581.284吨;委托加工高碳铬铁8,230.70吨。累计销售铬矿石5,507吨、工业级碳酸锂678.98吨、氢氧化锂376.30吨、电池级碳酸锂78.03吨、高碳铬铁3,992.25吨。 2019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751.2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2.00万元。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 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2019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主要进行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②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项目:

①“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②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③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曾泰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31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9年8月10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32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吴伟萍女士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监事拉巴江村先生出席会议并授权其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拉巴江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依据财会[2019]6号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的情况报告》

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33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 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2019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主要进行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②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项目:

①“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②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③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会[2019]6 号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会[2019]6号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35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1号)核准、《关于同意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0]282号)同意,通过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8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1,615,33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18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XYZH/2010CDA4007-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4月27日止,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15,3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4,335,475.3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0,179,071.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156,404.25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5 号)核准、《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5]91号)同意,通过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3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4,844,36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45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6CDA5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3月15日止,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844,36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623,593.35元,其中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资产认购19,587,035股,资产认购共计人民币204,684,515.75元;其余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25,257,328股,现金认购共计人民币263,939,077.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509,433.92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15,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1,509,433.92元),募集资金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29,643.68元。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万元

(三) 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本期余额为97,121.77万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13,970.0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2011年6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银行康昂多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7月,因募集资金账号发生变更,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银行康昂多路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4月,为了扩大与多家银行的合作,本公司决定撤销原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开设的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二期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4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年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及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公司没有出现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编制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体现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

四、对《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会[2019]6 号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甘启义   查  松

张春霞   李双海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西藏矿业 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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