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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置集团因收购问题遭起诉 要求偿还预付款 来源:资本邦
11月15日,资本邦讯,上置集团(01207.HK)公告称,于2019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原告人针对公司(作为被告人)向高等法院提起的第1609/2019号诉讼的申索陈述书,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根据申索陈述书,其指称:
i.于2016年4月20日或前后,上置集团与新城镇及原告人就上置集团以现金代价人民币13.15亿元购买目标资产(收购前为罗店公司的若干资产)订立的《收购交易主协议》;
ii.于2016年5月18日或前后,上置集团与原告人就《收购交易主协议》项下各自的责任订立协议(「该协议」),其中规定(其中包括)上置集团在收购目标资产的同时于相关时间应承担罗店公司及╱或其联营公司的若干贷款及负债,包括若干总额为人民币7581.17万元的银行贷款及贸易应付款项。原告人指称,尽管一再提出要求,上置集团未能及╱或拒绝全额或部分偿还上述款项;
iii.自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期间,应上置集团要求并在上置集团承诺其将悉数偿还原告人的若干预付款,原告人促使为及代上置集团作出总额为人民币6729.32万元的上述预付款,以偿还罗店公司及╱或其联营公司的负债╱应付款项,以便上置集团收购目标资产。原告人指称,尽管一再提出要求,但上置集团未能及╱或拒绝向原告人全额或部分偿还上述预付款,因此收取了人民币6729.32万元的不正当收益。
在上述基础上,原告人针对上置集团寻求以下济助:
1.上置集团在该协议下须承担总额为人民币7581.17万元的款项;
2.原告人应上置集团要求所出资的人民币6729.32万元不正当收益;
3.利息;
4.讼费;及
5.进一步或其他济助。
上置集团目前正在就上述诉讼寻求法律意见并为公司的立场抗辩。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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