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鑫矿业 公布,於昨日(26日)获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於6月11日就第四份法院判决书作出其判决,据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相关案件(该等案件有关贷款本金额1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加利息及其他开支)发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且已中止执行该份法院判决书。集团於3月22日基於最坏情况下的预测,就西安投资的申索已计提了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约1.61亿元人民币。公司附属陕西新鑫早前已分别接获四份中国法院判决书,关乎其因两家内地银行向陕西明泰授出,并由西安投资担保的贷款所产生的担保义务。(ic\/da)~阿思达克财经新闻网址: www.aastoc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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