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公司对于信息披露的标准是什么?关于涉诉事件的披露是否符合规定?
董秘回答(科华恒盛SZ002335):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第一节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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