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牵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的贪腐案件浮出水面。
华夏能源网于裁判文书网获悉,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油服”,SH:600871)原副总会计师宋某强受贿137万,对上级行贿45万,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3年年底,宋某强为调任至石化油服,向时任中石化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曹某1行贿45万元。
查阅2013年中石化集团领导班子名单不难发现,曹某1有很大可能是去年底落马的中石化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曹某峰。
根据公开信息,曹某峰1953年12月出生,陕西渭南人。2021年9月,曹某峰在退休7年后因涉嫌严重违规违纪被查,并于2022年1月正式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曹某峰还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术成果丰硕,曾于2012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
对比宋某强、曹某峰二者简历可以发现,他们之间的关系相当密切,在时间上也有颇多吻合之处。
2002年至2005年,宋某强在胜利石油管理局任财务结算中心主任时,曹某峰担任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等多个职位,正巧是宋某强当时的“老领导”。到了2013年宋某强行贿时,曹某峰的职位则是中石化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而在曹某峰在去年9月因涉嫌违规违纪接受调查后三个月,宋某强或许察觉到自身也难以逃脱被查的结局,于2021年12月1日主动投案,并在自首8个月后得到审判。
2021年,面对内部的腐败问题,中石化集团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华夏能源网根据公开资料梳理发现,不完全统计中石化集团在当年有8名贪腐人员相继被查,具体信息如下图所示:
这8位涉贪腐人员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级别高,有两位是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二是地域集中,8人中有5人曾在山东任职;三是熟人关系,和曹某峰与宋某强一样的,还有赵顺本和任君,两人在2003年到2017年也是上下级关系。
这三个特点的出现,表明石化系统内部反贪腐工作依然存在着复杂性和艰巨性,目前的高压态势还不到放松的时候。
2022年1月27日,在中石化集团召开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上,中石化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马永生强调,要一以贯之严明纪律、正风反腐。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治“四风”,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推动遵规守纪、严肃风气成为一种责任和自觉。
面对贪污腐败,中石化集团要打的是一场持久战。在用强硬手段整治贪腐的同时,更需要做的是解决根本问题,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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