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绿庭投资子公司仍被欠资金2292万元

未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绿庭投资子公司仍被欠资金2292万元
2020年01月08日 01:31 资本邦

原标题:未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绿庭投资(维权)子公司仍被欠资金2292万元 来源:资本邦

  1月8日,资本邦获悉,绿庭投资(600695.SH)公告称,2020年1月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亘通行就委托贷款业务向借款客户昆山港龙及其相关方等提起诉讼,要求归还贷款本金2,292万元,并支付利息等,本次委托贷款受托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作为本案第三人。

  2020年1月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就上述案件出具了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0)沪0107民初390号。

  2018年7月13日,绿庭投资的控股子公司亘通行委托上海银行向昆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3500万元,并签订《上海银行单位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贷款期限自2018年7月20日起至2019年7月19日止。为保证上述借款合同的履行,原告、被告(一)和第三人签订了《上海银行单位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上述贷款到期后,经协商,借款合同展期两次,分别为:2019年7月20日至2019年9月19日,以及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1月19日。同时,为保证借款安全,原告、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昆山港龙喜临门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抵押物租金作为还款来源。

  截至目前,昆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已清偿本金1,208万元和利息305万元,被告尚欠本金余额为 2,292万元。抵押物为昆山港龙位于昆山市周市镇的 209套商业房产,共计6,687.63平方米。

  截止起诉日,三被告均未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基于上述事实,亘通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绿庭投资称,本次委托贷款抵押物为昆山港龙位于昆山市周市镇翠薇西路508

  号昆山义乌国际小商品市场1号楼及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港龙喜临门家居广场2号楼部分房产,总计209套,面积6,687.63平方米。

  依据昆山港龙目前提供的租赁合同,初步统计本次抵押物附带的租金约为328万元/年。另依据该项目可行性报告,抵押物所在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8,587平方米,总投资约为79,190万元人民币,据此计算的抵押物成本价约为5,330元/平方米,抵押物成本合计约3,565万元。公司认为抵押物价值基本可以覆盖。

  本次贷款剩余未偿还本金及利息。鉴于亘通行为第一抵押权人,预计本次处置回收的过程风险较小。

绿庭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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