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2万元投资款迟迟未付 中国高科涉仲裁案

376.2万元投资款迟迟未付 中国高科涉仲裁案
2020年01月07日 18:22 投中网

原标题:376.2万元投资款迟迟未付 中国高科(维权)涉仲裁案 来源:投中网

投中教育1月7日讯,中国高科(600730.SH)发布公告,因公司至今尚未支付376.2万元投资款,导致合同约定的交割至今未完成,中国高科及其全资子公司高科教育、下属合伙企业上海观臻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送达的《DS20192355 号投资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及《仲裁申请书》等文件,贸仲委已受理张有明、王迈、常州武岳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出的仲裁申请。

根据公告,2016年1月8日,中国高科、高科教育、上海观臻作为投资方,与张有明、王迈、常州武岳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珊珊、徐燕及高科慕课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约定由投资方以增资和受让股权的方式对高科慕课进行投资,并就估值调整及补偿等事项作出了约定。中国高科、高科教育、上海观臻的全部投资款(包括增资款和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396万元。后高科慕课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工商变更登记后股权结构如下:

但因中国高科、高科教育、上海观臻至今还有376.2万元投资款未支付,导致合同约定的交割至今未完成,所以申请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张有明、王迈、常州武岳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请求中国高科、高科教育、上海观臻返还其持有的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3.8%的股权,无权对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投后估值进行调整,赔偿其律师费损失200万元,且确认中国高科无权向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委派董事、董事长及财务总监。

据悉,2019年4月,中国高科因与张有明、王迈的投资协议争议,向贸仲委提交了仲裁申请。2020年1月2日,中国高科收到贸仲委送达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贸仲委作出终局裁决,裁定张有明、王迈应共同向中国高科支付人民币3010万元业绩补偿款及因逾期支付补偿款而产生的利息。

中国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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