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处罚或致重组失败,加加食品2019第三季度盈利同比跌16.3%

立案调查处罚或致重组失败,加加食品2019第三季度盈利同比跌16.3%
2019年10月23日 20:30 资本邦

原标题:立案调查处罚或致重组失败,加加食品(维权)2019第三季度盈利同比跌16.3% 来源:资本邦

10月23日,资本邦讯,加加食品(002650.SZ)发布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截至1-9月,加加食品实现营收14.74亿元,同比增长12.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亿元,同比增长1.47%。

截至7-9月,加加食品实现营收4.50亿元,同比增长18.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8.02万元,同比下降16.30%。

加加食品主营酱油、食用植物油和其他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于2012年1月6日上市。从2018年开始,加加食品开始收购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暂定为47.1亿元。这起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至今未能完成。

9月17日,加加食品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加加食品及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立案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调查结果显示,加加食品及其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涉嫌违法的事实有: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2019年9月17日,加加食品、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湖南监管局拟决定:一、对加加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二、对湖南卓越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三、对杨振给予警告,并处于罚款20万元,其中作为加加食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作为湖南卓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四、对杨子江、段维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五、对刘永交、彭杰、王彦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于罚款3万元。

加加食品三季报表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的行政处罚书。本次立案调查,有可能会导致公司不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从而导致公司正在推进中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枪鱼钓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

头图来源:图虫

风险提示:资本邦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投资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加加食品 控股股东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0-24 长阳科技 688299 13.71
  • 10-24 久日新材 688199 66.68
  • 10-24 力合科技 300800 50.64
  • 10-24 华熙生物 688363 47.79
  • 10-23 宝兰德 688058 79.3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