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间接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9日裁定受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 东银控股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法院裁定的类型:受理重整。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通知函,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银控股的重整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件概述
(一)重整申请简述
申请人: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韶宇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219995239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1栋1单元18-6号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含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书执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销售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及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燃料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针纺织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事由:东银控股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法院信息
受理法院名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时间:2024年6月19日
裁定书案号:(2024)渝05破申367号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的债权人表示支持东银控股重整。
东银控股具备破产原因、申请重整主体适格、具有重整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裁定如下:受理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四)相关说明
东银控股将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进重整工作,东银控股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东银控股保持相互独立,不存在被东银控股违规占用资金或为东银控股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东银控股进入重整程序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银控股通过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69,704,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55%;其中,累计被质押369,7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25.55%;累计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 369,704,7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5%。
东银控股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具体情况需视东银控股的重整情况而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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