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06月20日 03:3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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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30元

● 相关日期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17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44,562,66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3,368,799.8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30元。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第(1)项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3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存在疑问的,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1-81989986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调整“天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6月1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6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停止转股,2024年6月27日起恢复转股。

● 调整前转股价格:103.52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03.22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6月27日

一、转债价格调整依据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天奈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天奈转债在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同时进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天奈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20,4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4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差异化分红。

公司以2024年6月26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天奈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103.52元/股,D为0.3元。

P1=103.52-0.3=103.22元/股

综上,本次“天奈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03.52元/股调整为103.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4年6月27日起生效。“天奈转债”自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4年6月27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天奈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1-81989986

联系邮箱:stock@cnanotechnology.com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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