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5月29日消息,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据该决定,鹏都农牧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部分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及"关联方资金拆借"披露存在错误,同时遗漏披露"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鹏都农牧表示,已经对相关错误和遗漏进行了更正并披露,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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