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29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郑志国先生、张华东先生、郑仕兰女士、刘瑜先生、朱贺敏女士、陈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骆铭民先生、杨立荣先生、杨述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有董事任期均为三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制度: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上述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志国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监事。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全资子公司台州奥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翔康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郑志国先生长期从事医药行业的研究工作,拥有丰富的研发工作经验,先后独立或主持完成恩替卡韦的制备及生成技术研究等多项科研项目,作为发明人申请多项国际和国内专利,并在国内外权威杂志发表多篇论文,并获得浙江省和台州市科技进步奖、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才、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浙江省青年科技奖、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021年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等荣誉,并担任台州市第五届人大代表等。

张华东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职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郑仕兰 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曾在浙江水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巨牛压力机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经理,同时担任嘉兴奥翔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众翔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瑜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工程师。曾在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研究院副院长。

朱贺敏 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硕士,工程师。2013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分析总监。

陈飞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博士学历,获得医学和分子遗传学博士学位和复旦大学生物学学士学位。曾任贝祥投资集团医疗行业私募融资及跨国并购财务顾问。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上海礼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百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科州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加奇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加奇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明济生物制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翱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明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沛嘉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炎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新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正序(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百放英库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等。

骆铭民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副教授,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MBA导师。1998年3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现为浙江财经大学MPAcc学院办公室主任。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立荣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教于浙江工业大学,并曾担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生物与分子智造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杨述兴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法律系主任。兼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0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4日

至2023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奥翔药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于2023年1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奥翔药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9:00-11:30,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7016

联系电话:0576-85589367

传真号码:0576-85589367

联系人:王团团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由3名监事组成,经监事会提名,余官能先生、代春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海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所有监事任期均为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余官能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硕士。2013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研究院副院长。

代春光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出生,博士,高级工程师。2017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13日届满,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徐海燕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徐海燕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徐海燕 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以上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版本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完善。

上述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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