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政策再度加码,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有望继续拓宽。记者27日获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通知》延续了此前对民营企业融资的一贯支持,在多个维度加强了支持力度,在需求不足具有跨周期特征的背景下,本轮民营企业融资支持的政策发力正逢其时。”中金公司发布报告称。
首先,《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业内人士表示,年度目标的设定能够有效提升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意识和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金融资源配置。
其次,《通知》再次强调对民营企业融资的全方位保障。“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将全面打开。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研究服务部联席负责人王正国表示,《通知》以破除民营企业融资难为导向,以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为主要抓手,采用类似“三支箭”的政策组合拳形式,从贷款、债券、股权三种融资渠道为民企提供全方位融资支持。
尤其针对如何提升民企直接融资便利度,《通知》做出了详细安排。
中银国际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肖成哲表示,在债券融资方面,针对民营企业债券认可度较低的痛点,《通知》强调充分发挥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增信作用;同时,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的配置;在制度建设方面,针对民企天然存在的生命周期短、业务风险偏大等特征,《通知》也指明了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的方向,通过法制化建设和市场化定价,以完善的处置机制和合理的风险回报,解决债券市场上的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
王正国表示,《通知》强调抓住注册制改革的契机,优化发行上市条件,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的股权融资渠道。近年来,已经有一大批符合条件的“硬科技”和“三创四新”民营企业在“允许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的政策红利下获得了上市融资机会。同时,强调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质增效、做大做强。此外,文件还强调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突出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定位,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完善投资退出机制等。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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