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30日 04:46 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3-033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图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472,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兴图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家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8月27 日发布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兴图投资决定终止上述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3-031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21元,共计募集资金51,90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及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283.6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62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注2]2022年9月,公司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共使用募集资金20,202.14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78.96%,剩余募集资金及待支付资金6,484.94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含已销户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和研发环境,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基础技术积累,其效益将最终表现为公司研发实力的增强,技术研发推动的平台产品升级,以及新产品未来产业化后带来的盈利能力提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九)之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半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由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大学园路29号光谷物联港的4号楼和5号楼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此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注2]募投项目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变动不利影响,公司部分新产品验证期较长、业务拓展进度不及预期,相关投入效益尚未在当期体现。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3-029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升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升亮,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03年2月,就职于奥美电子(武汉)有限公司,任职员;2003年4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武汉兴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任软件研发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有限公司,历任软件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2011年1月至2014年11月在公司任部门副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在公司任部门经理;2016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技术总监,同时于2017年10月任平台研究部负责人。2011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陈升亮先生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升亮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3-032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0日

至2023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电话:027-87179175

传真:027-87179095转854

联系人:陈尧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3-027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升亮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程解珍女士、任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1.1《关于提名程解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提名任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3-030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程家明先生、陈爱民先生、姚小华女士、方梦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云钢先生、崔华强先生、王清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均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王清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五届董事会选举方式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未低于董事总数的1/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李云钢先生、崔华强先生、王清刚先生任期至2025年3月18日时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前述董事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家明先生个人简历:

程家明,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专业,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7年5月,就职于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1997年6月至1998年7月,就职于合肥中科大爱克科技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就职于武汉龙凌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04年5月,创办武汉兴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04年6月创办兴图新科有限,2004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兴图新科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程家明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与陈爱民先生系堂兄弟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公司40,408,06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9.22%。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形,程家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家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爱民先生个人简历:

陈爱民,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石油矿场机械专业,硕士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至1996年9月就职于第三石油机械厂研究所;1996年10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江汉石油机械厂研究所;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武汉兴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任技术支持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兴图新科有限,历任公司营销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

陈爱民先生与程家明先生系堂兄弟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公司3,255,84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16%,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形,陈爱民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爱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小华女士个人简历:

姚小华,女,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武汉国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行政主管;2008年6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兴图新科有限,任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1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14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副总经理。

姚小华女士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形,姚小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姚小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梦兰女士个人简历:

方梦兰,女,汉族,1963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广播电视学校档案学专业,大专学历。1980年11月至1984年10月,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89742部队国防科委25基地,任通信站士兵。1984年10月至1992年4月,就职于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局,任团委副书记。1992年4月至2002年10月,就职于武汉市九头鸟股份有限公司,任人事部部长、办公室主任。2002年10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武汉市鸿德建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3 年4月至今,退休。

方梦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3,892股股份,除上述情形,方梦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方梦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云钢先生个人简历:

李云钢,男,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硕士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博士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博士学位。1997 年7 月至2016 年12 月,就职于国防科技大学,任教师;2017 年4 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湖南科瑞变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就职于湖南银河天涛科技有限公司,任首席专家;2021年5月至今,就职于长沙市众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9 年3 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李云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崔华强先生个人简历:

崔华强,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6年9月就职于天津商学院,任教师;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攻读博士;2009年7月至今就职于天津财经大学,任教师;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在北京秉道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6年10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中子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7年4月至2023年4月在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2022年3月,在西藏金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崔华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清刚先生个人简历:

王清刚,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硕士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1996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师;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就职于厦门大学,从事工商管理领域博士后研究;2018 年 4 月至今,在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在武汉敏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在武汉生之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王清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3-028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1/3。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程解珍女士、任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五届监事会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向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程解珍女士个人简历:

程解珍,女,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电子出版与多媒体专业,本科学历。2001年11月至2002年11月,就职于金博士音像有限公司,任制作部组长;2002年12月至2004年3月,离职调整;2004年4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鹏达计算机开发系统有限公司,任测试组组长;2007年5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有限公司,任测试部副经理; 2011年1月至2015年8月在公司历任测试部副经理、测试部经理;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在公司任网络化视频指挥系统部第二负责人;2016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1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监事。

程解珍女士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程解珍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青女士个人简历:

任青,女,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12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测试工程师、质量部副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在公司任质量部副经理;2012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保密办主任。2018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监事。

任青女士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青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代码:688081 公司简称:兴图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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