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29 公司简称:奥翔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4号)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募集资金总额31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6,406,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5,994,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于2017年5月3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17]13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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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06,3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62元,募集资金总额419,999,994.6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059,628.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940,366.0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0〕58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差异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到期20,000.00万元
(三)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54,28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29元,募集资金总额484,903,079.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969,297.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3,933,781.9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3年1月1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3〕2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17年4月26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2023年6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2月24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3月1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正药业”)、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麒正药业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2023年6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3,722,219.27元。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 [2023]4412号《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该次置换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3,722,219.27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投资相关产品。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附表2: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未产生效益。
附表3: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前的总股本423,620,9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69,448,397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93,069,389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93,069,389.00元。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7月12日实施完毕。
针对上述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后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实施结果,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3-04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 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 至9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ausunphar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5:00-16: 3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 下午 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郑志国先生
董事会秘书:应晓晨先生
财务总监:朱丁敏女士
独立董事:骆铭民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 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 至9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ausunphar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团团
电话:0576-85589367
邮箱:board@ausunphar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奥翔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实施结果,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奥翔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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