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30日 04:4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受托人持股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3年9月13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gdteng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办公室。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

联系人:刘江来

电话:0769-89152877

传真:0769-89151002

电子邮箱:zqb@gdtengen.com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3

2、投票简称:天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采取外汇结算的业务规模预计将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的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公司将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及业务规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通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在约定的期限进行外汇币种、金额、汇率的结汇或售汇,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

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同等价值外汇金额),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

三、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相关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五、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针对出口业务,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锁定产品,提前锁定汇率水平,以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是公司为满足外销业务发展,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了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与银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4,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10.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3,658,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45,159,226.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8,498,773.5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440 ZC0034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已存入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41,850.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849.88万元,差异0.12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注2:上表中永久补流金额指2022年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为保障募集资金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将提前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计划,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元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及保本型理财等。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4,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10.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3,658,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45,159,226.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8,498,773.5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440 ZC0034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已存入专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41,850.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849.88万元,差异0.12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注2:上表中永久补流金额指2022年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进行评估、筛选,选择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及保本型理财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内。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天元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证监许可[2020]172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9月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44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9元。截至2020年9月1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6,365.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15.9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49.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440ZC0034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1: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41,850.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849.88万元,差异0.12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注2:上表中永久补流金额指2022年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0,240,118.95元,项目终止及项目实施出现结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4,121,224.93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8,345,131.73元(扣除已累计使用及永久补流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24,137,429.70元,加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14,207,702.03元),减去现金管理专户余额18,000,000.00元,减去临时补流金额19,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1,345,131.7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7,468.28万元置换截至2020年8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238.9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有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7,707.22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致同专字(2020)第440ZA09318号”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900万元,暂未到使用期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及保本型理财等。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1,8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五)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募投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126.12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2022年3月31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该项目的永久补流,公司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126.12万元。

2、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1、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调整

公司在规划“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时,拟新建快递封套系列产品、快递袋产品(含可降解快递袋)、气泡袋系列产品、绿色环保电子标签系列产品等多条产品生产线。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等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减少了上述产品线的投入规模,主要原因如下:1)2020年以来,电子标签系列产品随着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导致产品使用规格发生变化,同时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均导致产品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因此电子标签系列产品线投入减少;2)快递封套系列产品线投入减少主要系受公司目前产能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3)快递袋等塑胶系列产品线投入减少,主要因优化各生产基地产能布局,凸显总部塑胶类制品的集成优势所致。

随着我国餐饮消费需求升级转型,消费者对食品包装有了更高的要求,绿色环保、功能多样、安全可靠等新趋势,推动了食品包装市场的持续扩大;并且根据目前国家出台的多项政策可以看出,绿色包装已成为行业发展方向。为此,公司新增食品包装系列产品、可降解包装袋系列产品等产线的投入。

2、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

根据《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包装工业年均增速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速同步,到“十三五”末,包装工业年收入达到2.5万亿元,全球市场占有率不低于20%。重点推进绿色包装、安全包装、智能包装一体化发展,有效提升包装制品、包装装备、包装印刷等关键领域的综合竞争力。由此可见,公司所处的印刷包装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公司通过建设实施“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能够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更好的强化总部基地优势,巩固产品品质、生产效率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同时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变更具体调整如下:

注1:东莞琪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变更名称为:广东天元智采科技有限公司。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

3、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大公司研发投入,从而有效整合公司研发力量,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土地规划调整等事项尚未沟通达成一致,同时公司东莞新建总部基地设计有相应的“研发中心”,基本能够实现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规划用途,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至今尚未对该项目进行投入建设。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鉴于外部市场环境快速变化,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到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且会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对当期盈利能力有一定影响,且在现阶段外部因素及世界局势动荡的情况下,公司需储备更多资金应对未来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通过整合现有场地提高场地利用率,现有的研发资源能够满足公司新产品及其他相关研发所需,达到了有效整合研发资源的目的。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286万元(募集资金5,000万元加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286万元),该账户中仅剩余273.77元,为前期账户存有资金收到的利息收入,后续公司已将其转为永久补流款,随即,拟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二)决策程序

1、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变更执行的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拟对“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总投资金额及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21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2021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研发中心项目变更执行的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41,850.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849.88万元,差异0.12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附件2

2023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赖志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了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与银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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