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30日 04:47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28 公司简称:柯利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3 -038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柯利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2月5日。

本次延期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设定锁定期。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柯利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关联董事鲁崇明、孙振华、陈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编号:2023-040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的规定,现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7.2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327.1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9,238.3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227.8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680.5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330.0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484.84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85.69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2,302.01万元,手续费支出2.86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14,418.7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73.58万元。

2023年上半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40.6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余额为16,048.4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52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68万元,手续费支出0.16万元)。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379,62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99.998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33.80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266.18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 361Z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375.71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375.71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25.91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1.89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04.18万元,手续费支出0.16万元)。

2023年上半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37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0.02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0.01万元,手续费支出0.03万元)。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从2015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从2020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会同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西昌唐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249.0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392.0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等披露内容,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本公司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2015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0.5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131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总计680.54万元已于2015年全部置换完毕。

该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3年3月1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36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16,048.40万元。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募投项目“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

2019年9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由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蠡塘路20号的厂区内变更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以东、泗荡泾路以南)。

除上述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二)变更持续督导机构事项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和《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协议》。因此,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3-04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鲁崇明先生主持,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32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6,525万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同意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5日。

表决结果:同意6,52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3-04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供投资者参阅。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3-039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慧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5日。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柯利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3-04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12月5日届满,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2月5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6日起算)。

2、截至2017年2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东吴-宁波-柯利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本公司股票5,169,543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24.50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26,658,030.43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80%,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7年2月23日起算)。

3、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5日。

4、因市场融资等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后的管理模式、资金来源等要素作出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拟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兴业信托-兴安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对股票直接持有、直接管理。

5、2019年1月2日,公司开立的专用证券账户“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承接受让了“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一兴安8号集合资金信托”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12,096,730股,占公司总股本2.82%,成交均价为7.60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股票锁定期已结束,存续期至2020年12月5日。

6、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12月5日。

7、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12月5日。

8、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12月5日。

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票5,561,949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0.93%。

二、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2月5日。

本次延期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设定锁定期。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5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次会议决议;

3、柯利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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