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了第八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9,125,049.68元,盈余公积为44,157,681.39元,实收股本为481,237,18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是2021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及新设医院尚未盈利等原因所导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1年,按照各地政府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公司将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华容县鑫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与澧县人民政府签订《关于解除北民湖渔场兼并协议的框架协议》,退出东湖、北民湖的水产养殖业务,其相关资产及安乡珊珀湖、安徽黄湖、新疆布伦托海湖等相关资产出现减值迹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2,349.93万元,致使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亏损严重。
(二)2022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收购的东方华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发生减值,本年度在合并报表中确认商誉减值损失3,390.09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东方华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与杭州金诚护理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两家医院”)于2022年8月开业,由于开业时间较短,业务拓展产生的营收还不足以支撑筹备期投入产生的租赁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装修费的摊销、设备配置等成本费用,本年度杭州两家医院亏损5,284.49万元。
上述因素导致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亏损严重。
三、应对措施
1、公司以两湖两库优质水域资源为基础,坚持“人放天养、自然生长”生态养殖模式,在夯实水产养殖业务的前提下,不断完善水产品深加工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精耕大型商超、冰冻分销、餐饮、电商等营销渠道,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持续提升冰鲜冰冻及熟食产品的产销比重。同时以大湖有机鳙鱼、汉寿甲鱼、阳澄湖大闸蟹、冰冻鱼头系列、冰冻小龙虾系列等明星单品为成功案例,加强产品创新与技术革新,拓宽并延伸产品线,增强核心竞争力与自身品牌的兑现力,促进水产板块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盈利能力。
2、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健康医疗服务板块的战略规划,调整资源配置,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推进健康医疗服务板块的持续健康发展。
3、杭州两家医院于2022年12月31日与杭州市萧山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从2023年开始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有助于拓宽业务发展渠道及需求群体的范围,提升床位使用率,增强盈利能力。
4、公司将积极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再融资项目,推进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冰鲜冰冻及熟食产品加工项目、杭州东方华康康复医院项目、杭州金诚护理院项目)的稳健高效运营,同时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5、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经营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预算计划,对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有效控制成本费用,实现降本增效、提质增效,增加盈利空间。
6、公司将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并严格执行对外投资、招标采购、领用生产、购销业务等关键运营环节的业务流程,并加强监督核查力度,有效防范重大风险,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推进公司的稳健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来不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创造良好的业绩以回馈股东。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5月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9,125,049.68元,盈余公积为44,157,681.39元,实收股本为481,237,18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泓杉”)提交的《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决策成本,西藏泓杉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西藏泓杉持有公司104,631,2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4%,提案人的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对《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1.74%股份的股东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决策成本,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进行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授权委托书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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