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年05月06日 02:4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3-03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否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7元

每股转增0.48股

● 相关日期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1,309,55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916,687.80元,转增58,228,58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79,538,140股。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李维森、王铁军、王悦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63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63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对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参照QFII股东执行。

(4)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63元。

(5)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7元。

五、股本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否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79,538,140股摊薄计算的2022年度每股收益为0.56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如对本次权益分派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6706688-688337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3-032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为被告。

3.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60,000,000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该诉讼为原告第一次起诉被法院裁定撤回后的重新起诉,涉诉专利完全一致,诉状内容除落款日期外完全一致,公司依据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再次发布涉诉公告。公司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避免人为造成司法及信披资源的浪费。公司预计本次诉讼败诉可能性较低,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7日,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阳科技”)发布《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神州技测(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技测”)侵害其专利权,并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简称“第一次起诉”),案号分别为(2023)粤03民初2535号、(2023)粤03民初2536号、(2023)粤03民初2537号。鼎阳科技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神州技测侵害其两项发明专利及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上述案件信息仅为鼎阳科技公开披露的信息,公司未收到涉诉法院相关立案通知或其他等效司法文件。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第一次起诉《民事裁定书》,原告鼎阳科技在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规定,案件按原告鼎阳科技撤回起诉处理。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鼎阳科技起诉公司、全资子公司及神州技测的《应诉通知书》以及诉讼相关材料(以下简称“第二次起诉”),案号为(2023)粤03民初3973号、(2023)粤03民初3974号、(2023)粤03民初3975号。鼎阳科技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神州技测侵害其两项发明专利及一项实用新型专利。

上述第一次起诉与第二次起诉的涉诉专利完全一致,诉状内容除落款日期外完全一致。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2687585F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安通达工业厂区4栋厂房3层、5栋办公楼1-3层

法定代表人:秦轲

被告一: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88344441R

公司住所: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宁

被告二: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2037040C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4号楼1至5层102

法定代表人:王悦

被告三:神州技测(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TAWX76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总部经济大厦B座209-210

法定代表人:唐继伟

(二)事实与理由

鼎阳科技认为:鼎阳科技为发明专利ZL202010283004.0“触屏示波器的触控操作方法及数字示波器、信号测量装置”、发明专利ZL201810016261.0“一种矢量网络的测量装置及其测量方法”及实用新型专利ZL201920670843.0“一种电源环路检测装置”的合法专利权人。鼎阳科技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以及神州技测销售、许诺销售的多款产品落入上述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三)诉讼请求

案件1:(2023)粤03民初3973号

诉讼请求:

(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专利号为ZL202010283004.0,名称为“触屏示波器的触控操作方法及数字示波器、信号测量装置”的发明专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涉案专利权的型号为DHO1000系列(DHO1072、DHO1074、DHO1102、DHO1104、DHO1202、DHO1204)和DHO4000系列(DHO4204、DHO4404、DHO4804)的数字示波器产品。

(2)判令被告立即销毁侵犯涉案专利权的成品、半成品,并销毁所有用于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及其他专用设备和工具。

(3)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

(4)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案件2:(2023)粤03民初3974号

诉讼请求:

(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专利号为ZL201810016261.0,名称为“一种矢量网络的测量装置及其测量方法”的发明专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涉案专利权的型号为RSA5000N系列(RSA5032N、RSA5065N)和RSA3000N系列(RSA3015N、RSA3030N、RSA3045N)的频谱分析仪产品。

(2)判令被告立即销毁侵犯涉案专利权的成品、半成品,并销毁所有用于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及其他专用设备和工具。

(3)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2500万元。

(4)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案件3:(2023)粤03民初3975号

诉讼请求:

(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专利号为ZL201920670843.0,名称为“一种电源环路检测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涉案专利权的型号为MSO5000系列(MSO5072、MSO5074、MSO5102、MSO5104、MSO5204、MSO5354)和MSO5000-E系列(MSO5152-E)的数字示波器产品。

(2)判令被告立即销毁侵犯涉案专利权的成品、半成品,并销毁所有用于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及其他专用设备和工具。

(3)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2500万元。

(4)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该诉讼为原告第一次起诉被法院裁定撤回后的重新起诉,涉诉专利完全一致,诉状内容除落款日期外完全一致,公司依据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再次发布涉诉公告。公司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避免人为造成司法及信披资源的浪费。公司预计本次诉讼败诉可能性较低,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3-033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2年度半导体行业专场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2、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3、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4、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参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2年度半导体行业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和线上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二)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三)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悦

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战略官:程建川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6706688-688337

邮箱:ir@rigol.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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