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05日 09:1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座4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

5.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6.会议主持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瞿磊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0,07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612%,其中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参会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9,79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51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4%。

2.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如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1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8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反对25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435%;反对2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62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9%。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4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11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9%。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4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6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1%;反对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7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9%。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4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11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9%。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1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02%;反对1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1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02%;反对1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1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02%;反对1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回购对象赖时伍先生、苗应亮先生分别担任公司股东深圳市云智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智能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深圳市云智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智能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关联股东,此外,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鑫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胡刚先生,副总经理赖时伍先生、副总经理秦操女士作为回购对象亦为关联股东;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7,536,4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53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1%;反对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7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9%。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十三)表决通过是议案(十四)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十三)已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因此议案(十四)表决结果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22年度述职。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童曦、丁小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5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6万股不得解除限售;此外,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满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2.2112万股(不含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对上述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7.4712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58,041,750股减少至256,067,038股,注册资本将由258,041,750元减少至256,067,038元。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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