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5日 10:00 上海证券报

经过审慎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对公司过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的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10:00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结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该年度的工作绩效,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如下:

(1)总裁刘建华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建华、王锡娟、刘笑寒回避表决。

(2)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孙玉萍女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完善公司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 年8月20日全部到账,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

(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76,043,200.21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54,186,549.0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69,569,285.8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108,833,154.45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260,736,131.3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于2018年8月20日与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2月27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河北康辰制药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及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6月21日,公司根据发行需要,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由天风证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天风证券分别与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河北康辰与天风证券、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与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了相关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2年7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新增募投项目KC1036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2022年8月12日,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署了《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注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0月15日,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16002320772号),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870,526.66元。保荐机构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意见,均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截至2019年1月7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87.0527万元予以置换完毕。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期现金理财收益10.5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证券收益凭证共26,073.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1:截至2022年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132777账户和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100175899账户分别存放0.08万元及0.13万元,均为2022年度活期利息,并已于2023年2月1日转回募集资金专用专户。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投资产品的额度和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变更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签订金草片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2018年11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签订金草片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由于公司将金草片项目的相关技术成果对外转让,集中精力和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靶向抗肿瘤药物的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的建设,因此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之一的金草片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7,612.2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54%,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2020年3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基于对研发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趋势的研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划之一“CX1409研发项目”进行终止,将研发资源集中于更具创新性和临床价值的项目。因此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之一“CX1409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080.2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2.43%,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2年8月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调配公司募集资金与各项目资金需求周期及总量的匹配,加快领先产品上市进程,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原子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减,同时新增子项目为创新药药物发现,“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31,192.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4.99%,用于新增募投项目KC1036的研发。

(二)“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的议案》;2020年6月29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的议案》。经公司审慎评估、权衡“注射用盐酸洛拉曲克”(以下简称“迪奥”)项目继续开发的风险性和未来的临床价值,为合理配置公司研发资源、聚焦研发管线中的优势项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迪奥的临床试验及后续研发,并同意将募投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公司其他在研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提供原料药。原募投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已投入建成的厂房及在建工程,将继续用于公司其他在研品种原料药生产。前述变更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9.25%,其中已累计投入募资资金3,561.08万元,占比3.99%;节余募集资金4,689.05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50.13万元),占比5.26%。

关于“KC1036”和“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康辰药业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康辰药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风证券认为:康辰药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490,338.5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63,415,202.46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3,508,623股后,以156,491,37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31,298,275.40元(含税),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8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的期待,维持了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11:00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邸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1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世娜 电话:010-82898898 传真:010-82898886 邮编:102206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因本次修订导致《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段落格式、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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