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4月13日 02: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17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133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蔚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段佳国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同日公布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洋、王梦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18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晶方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以授予价格18.0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8,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53,116,346股减少至653,087,54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653,116,346元减少至653,087,546元。

注: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周正伟、李朝晖合计9.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为653,116,346股,该事项尚需向中登提交相关手续。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4月13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133号

2、申报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5月29日

每日9:00一11:30;14:00一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段佳国、吉冰沁

4、电话:0512-67730001

5、传真:0512-67730808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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