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委托经营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委托经营
2021年12月31日 05:2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委托经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1-054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委托经营

  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自2013年1月1日始,就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面托管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商城”)商业零售门店零售业务事宜,双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等有关协议并已按约履行,相关协议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双方及实际控制人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集团”),虽已经且仍将力推关于将商业集团所控制的本公司之外的商业零售业务置入本公司的工作,但有关工作尚未完成。

  基于现状,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基础上,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托管期限为三年。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参与表决董事5名,其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托管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经营管理对象、内容等事项的调整。此项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700002671803546

  住所: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

  法定代表人:布廷现

  注册资本:4亿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酒类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物业管理;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光学仪器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宠物销售;木制容器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竹制品销售;棕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渔具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乐器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灯具销售;家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零售;皮革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茶具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停车场服务;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粮食收购;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7年9月29日

  营业期限:长期

  银座商城为公司控股股东商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条款

  1.托管类型及托管范围

  本协议项下托管为经营管理型托管,托管期限内,与本协议项下托管商业零售业务(以下简称“委托业务”)有关的资产所有权仍归银座商城所有,公司只是受银座商城委托,对委托业务及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托管期限内,与委托业务相关的经营计划由本公司制定,并由本公司安排并指导银座商城组织实施,银座商城不再对与委托业务相关的经营及人事安排等事项做出决定。

  本协议项下的委托业务是指,银座商城现有零售门店的商业零售业务、及本协议签署后其新开零售门店的商业零售业务,不包括银座商城除此之外的其他股权类投资等非门店商业零售类业务。

  2.托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2.1托管费用分为:托管门店经营费用及托管门店部分负责人薪酬费用。

  2.2托管门店经营费用

  2.2.1银座商城现有53家门店托管费用为9530万元/年(现有门店列表为本协议附件),新增门店的托管费用按新增门店面积(平方米)×62.5元/平方米/年/12×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时间(月)的标准计算,新增门店实际经营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整月计算。

  前款所述新增门店面积为对应门店房产证证载面积,门店未取得房产证前,该面积为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的门店预测建筑面积;对应新增门店取得房产证后,如该房产证证载面积与预测建筑面积的误差在正负3%之内,双方确定,不再重新计算并调整对应新增门店已交托管费用;对应新增门店取得的房产证证载面积与预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正负3%的,双方应按照房产证证载面积重新计算应付公司托管费用金额,对该差额部分,于对应门店取得房产证的当季最后一日前完成多退少补的工作。

  2.2.2公司每月计提当月应收银座商城托管费用,银座商城按季度、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当季托管费用。

  托管年度为整会计年度的,即,托管年度自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银座商城应于每季末即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向公司分别支付当季托管费用;公司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托管年度非整会计年度的,参照前述约定收取托管门店经营费用。

  2.2.3托管期限内,如公司托管门店数量减少,按照上述约定标准减少银座商城应向公司支付的托管门店经营费用金额。

  2.3托管门店部分负责人薪酬费用(下称托管人员费用)

  2.3.1托管门店部分人员薪酬(包括岗位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公司发放,公司发放后,与本协议约定的托管费一起由银座商城支付给公司;托管人员费用,作为托管费用的一部分。

  2.3.2托管年度为整会计年度的,即,托管年度自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银座商城应于每季末即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向公司分别支付当季已实际发生托管人员费用;如托管人员费用,因托管人员绩效考核等原因,实际发放后被调减,则自调减当季,对应扣减当期应支付托管费用。

  2.3.3对前述托管人员费用,公司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托管年度非整会计年度的,参照前述约定收取托管门店经营费用。

  3.托管的期限

  双方确定,托管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托管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届时,双方可参照本协议约定之主要内容,再行签署托管协议。

  四、托管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公司继续托管银座商城商业零售业务,可充分发挥双方集中采购及统一谈判等优势,对双方资源进行合理整合,体现集中管理优势,有利于增强双方现有的零售业务的盈利能力,有力应对日益激烈的商业零售市场竞争,促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同时,托管双方及实际控制人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虽已经、且仍将力推关于将商业集团所控制的公司之外的商业零售业务置入公司的工作,但有关工作尚未完成,继续托管也将为有关工作的推进奠定良好的基础。

  本次交易不发生资产权属的转移,公司仅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托管费用,公司不享有被托管标的的经营收益权,也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五、审议委员会意见

  审议委员会与会委员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与会委员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已提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受托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门店商业零售业务的续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2、本次关联交易如实施有助于整合双方资源优势,提高银座零售业整体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双方未来发生同业竞争的可能。

  3、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4、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委托经营管理协议(2022-2024年)》。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1-055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银座华信店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银座华信店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议案》,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曾与济南市辛甸实业公司(以下简称“辛甸实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以南/华信路陶瓷市场以西的房产。该租赁房产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808.46平方米。租赁期20年,租金起算日自2007年8月1日始至2027年7月31日止。该事项已披露于2007年6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了维护双方长期共赢的合作状态,公司在2021年对济南银座华信购物广场进行了升级改造。为保证公司的投资回收期限能够有所保障,双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该房屋,租期20年,总建筑面积32,808.46平方米,租赁房屋总租金为167,214,684.05元。

  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总金额167,214,684.05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济南市辛甸实业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1634046248

  类型:集体所有制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洪楼镇辛甸村

  法定代表人:赵建斌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1991年05月27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屋及设施租赁;自办市场的管理服务;预制构件的批发、零售。(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三、协议主要条款

  原租赁合同期限2007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原合同执行的基础上续签租赁合同,续租期限2027年8月1日至2047年7月31日,共计20年,租金标准延续原合同标准,即:

  地上一至三层建筑面积为23,450.38平方米,租金单价为0.56元/平方米/天,年租金起始基数为每年人民币4,816,833.70元,设备租赁费起始基数为2,890,100.22元。租金及设备租赁费从第-年开始每5年环比增长3%,即

  (1)第1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4,816,833.70元,设备租赁费2,890,100.22元;

  (2)第6年至第10年每年租金4,961,338.71元,设备租赁费2,976,803.22元;

  (3)第11年至第15年每年租金5,110,178.87元,设备租赁费3,066,107.32元;

  (4)第16年至第20年每年租金5,263,484.23元,设备租赁费3,158,090.54元。

  公司每月支付一次租金,金额为当年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一次性支付。支付日期为每月的15日(节假日顺延)。辛甸实业应事先提早一周提供相应金额的税务局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未收到辛甸实业发票前乙方有权不付租金,直到收到发票为止。

  地下一层停车场建筑面积为9,358.08平方米,每年租金30万元,即每月2.5万元,该租金按月随同地上建筑月租金-并支付。辛甸实业提供发票的要求,同地上建筑租金发票要求。

  四、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银座华信店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银座大厦C座19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7日

  至2022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公告刊登在2021年12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部议案内容将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世界贸易中心、鲁商物产有限公司、山东富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其他股东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二) 登记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30

  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银座大厦C座19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6960688

  联系传真:0531-86966666

  联 系 人:徐宏伟、李亚莉

  邮    编:250063

  (三) 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 法律见证

  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1-052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布廷现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续租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济南万基置业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续租协议》,续租其位于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的房屋的部分楼层,用作公司总部办公场所。计租建筑面积为12,194㎡,租赁期限为3年;每年含税租金为6,676,215.00元,每年含税物业费为2,225,405.00元,每年共计8,901,620.00元。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租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53号)。

  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参与表决的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二、通过《关于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双方在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基础上,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托管期限为三年。此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54号)。

  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参与表决的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全票通过《关于签署〈银座华信店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该房屋,租期20年,总建筑面积32,808.46平方米,租赁房屋总租金167,214,684.05元。

  四、全票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1-053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租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租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济南万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基置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的房屋的部分楼层,用作公司总部部分集中办公场所。租赁房屋计租建筑面积为21283.5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2018年经双方协商,在原承租建筑面积的基础上,调增858平方米的租赁面积,租赁条件与原合同一致。2020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续租万基置业位于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的房屋的部分楼层,用作公司总部办公场所。租赁面积为17183㎡。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15年12月16日、2016年1月4日、2019年8月8日、2020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鉴于即将租赁期满,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减少租赁面积情况,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公司拟与万基置业续签《房屋租赁合同》,计租建筑面积为12,194㎡,租赁期限为3年;每年含税租金为6,676,215.00元,每年含税物业费为2,225,405.00元,每年共计8,901,620.00元。

  万基置业与本公司为同受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参与表决的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此项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南万基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745668603G

  注册号:370100000027042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66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秦韶光

  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鲁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工程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6日

  营业期限:长期

  万基置业、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及鲁商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受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万基置业总资产为83,520.44万元,净资产为28,094.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36%。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续租房屋位置和范围

  公司续租万基置业位于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的房屋的部分楼层,用作公司总部办公场所。计租建筑面积为12,194㎡。

  2.续租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3年,计租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租金、物业管理费与支付方式

  该房屋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1.5元/平方米/天(含税价);物业管理费为0.5元/平方米/天(含税价);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为月度预付,每年含税租金为6,676,215.00元,每年含税物业费为2,225,405.00元,每年共计8,901,620.00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交易,公司是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通过租赁取得办公场所,为正常营运之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认为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与济南万基置业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合同及其项下进行的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续租价格是参照周边及其他商圈办公场所、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1-056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

  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元忠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全票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鉴于张志军女士已离岗休养,同意提名桑建微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张志军同志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桑建微,男,1975年月12出生,山东微山人,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近五年曾任本公司河北区域财务总监、财务管理本部副总监、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现任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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