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21年09月30日 03:16 证券时报

原标题: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2270,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

  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6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的公告

  本企业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事项,持股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如下:

  一、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认购本次可转债的承诺

  (一)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本企业现系绿色动力的控股股东,就认购绿色动力本次可转债及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如绿色动力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企业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绿色动力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与本企业最后一次减持绿色动力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企业将不参与认购绿色动力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关于证券交易的规定,如认购,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绿色动力的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绿色动力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本企业因减持绿色动力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所得收益全部归绿色动力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绿色动力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本企业现系绿色动力持股5%以上股东,就认购绿色动力本次可转债及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如绿色动力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企业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绿色动力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与本企业最后一次减持绿色动力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企业将不参与认购绿色动力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关于证券交易的规定,如认购,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绿色动力的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绿色动力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本企业因减持绿色动力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所得收益全部归绿色动力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绿色动力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关于认购本次可转债的承诺

  1、如绿色动力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绿色动力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绿色动力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绿色动力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关于证券交易的规定,如认购,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绿色动力的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绿色动力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因减持绿色动力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所得收益全部归绿色动力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绿色动力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0-08 高铁电气 688285 7.18
  • 10-08 华瓷股份 001216 9.37
  • 09-30 邵阳液压 301079 11.92
  • 09-30 鸿富瀚 301086 96.66
  • 09-30 青岛食品 001219 17.2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