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9月30日 03:16 证券时报

原标题: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5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张宏清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物业,提高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拟将其部分闲置的办公楼及宿舍楼出租给深圳市和谐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已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其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且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也就该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商谈。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1年10月15日14:30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本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57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黄绚绚女士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9月24日收到公司监事林晓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晓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

  截至目前,林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林晓丹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林晓丹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林晓丹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任监事就任前,林晓丹女士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其监事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吴桓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交易双方均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58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提案1、2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3日,9:30-18: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明珠

  联系电话:0755-23498707

  传 真:0755-82910168

  电子邮箱:xiamz@newglp.com、zhendai@newgl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836”,投票简称为“宏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5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宏泽”)拟与深圳市和谐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和谐家园”)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将其部分闲置的办公楼及宿舍楼出租给深圳和谐家园。

  深圳和谐家园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和谐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R2TY3X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凤凰天誉华府A座20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卢斌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服务;小区配套设施维护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门窗及家具、家用电器的设计、销售、安装、清洗、维修(不含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家电、生活用品、日用百货销售;园林绿化施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楼盘销售代理;代办房屋过户手续;房地产咨询;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租赁、养护花卉、绿化植物(不含林木种子);人工游泳池、游泳场及体育场馆管理(不含具体经营);票务代理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庆典礼仪服务;承办展览及展示,消防器材销售;物联网软硬件开发与销售;安防设备、机械设备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工艺美术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销售;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室内装饰、装修;门窗安装;装修、装潢;国内贸易。,许可经营项目是:停车场管理服务;洗衣服务、养老服务;健身服务;餐饮服务、住宿;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运输、处置;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日用电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

  股权结构:深圳市悦乐新生活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状况

  深圳市和谐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要从事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关联关系的说明

  深圳和谐家园系深圳市悦乐新生活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间接控制深圳市悦乐新生活投资有限公司,即深圳和谐家园系制人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经查询,深圳和谐家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办公楼及宿舍楼,租赁面积合计14,130.82平方米。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房屋租赁价格参考同地段及相近楼层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房屋基本情况: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办公楼及宿舍楼,租赁面积合计14,130.82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2021年10月16日至2030年10月15日,共计九年。承租人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年即2027年10月15日之前向出租人书面提出续租申请,出租人同意续租条件的,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合同总额:第一年租金为每月40元/平方米,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7,155.24万元。

  (四)租赁保证金:承租人应当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日内按第一年3个月的租金总额即人民币1,695,698.40元向出租人交付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承租人预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仅是承租人全面如约履行合同的担保。合同有效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人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其必须缴纳的租金和其它款项。

  (五)租金支付:承租人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以转账形式向出租人支付首期租金,首期租金(即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为人民币565,232.80元,后续租金按月缴纳。

  (六)租赁用途:承租人承租办公楼将用于办公,承租宿舍楼将用于住宿。租人使用租赁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反租赁物的规划、设计用途。如承租人需变更用途,须经出租人书面盖章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将租赁物使用于“黄、赌、毒”或者非法经营以及其他违法活动,出租人可即时解除合同不退租赁保证金,承租人应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租赁物的转租

  1、承租人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可将租赁物分租或部分转租,但分租、转租应当遵守出租、转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要求。

  2、因承租人转租、分租、转借等引起的任何纠纷、法律责任、经济损失概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出租人如因承租人卷入任何纠纷或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责任,均由承租人负责,如出租人先行垫付或承担任何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加倍追偿。

  3、承租人保证实际使用方(即次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相应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其他:水费和电费按实际使用量根据当地供水局、供电局标准收取,不包含在租金收取范围。承租人应当在每月收到水费电费单据后五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人支付出租人代缴的水费电费。

  (九)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或合同章,且经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物业,提高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租赁合同的签订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

  八、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度公司与深圳和谐家园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81.12万元。

  九、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物业,提高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房屋的租赁价格参考同地段及相近楼层的市场公允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应予以回避。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物业,提高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前已取得了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交易双方均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6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5、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小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截止2020年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8年,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且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也就该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商谈。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以独立审计为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服务及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事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6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9月24日收到公司监事林晓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晓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林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林晓丹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林晓丹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林晓丹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任监事就任前,林晓丹女士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其监事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选举吴桓桓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简 历

  吴桓桓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

  截至目前,吴桓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桓桓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桓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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