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陈月石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8月20日一口气公布了对5家银行以及6人的行政处罚公示,合计金额达到了1588万元。
上述罚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是8月13日,这也是央行总行层面年内第二次开出罚单。
4家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等被罚
其中,邮储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和兴业银行的违法行为类型相同,都是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4家银行合计被央行罚款1153万元。
上述4家银行中,收到罚单金额最高的邮储银行,被央行警告并处罚款600万元。
同时,5人因对邮储银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处罚,其中4人来自邮储银行广州市分行。
具体来说,时任邮储银行广州市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陈卫敏、广州市分行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赵珊、广州市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区铭兰以及邮储银行个人金融部存款与结算处副处长徐晔凯,都收到了8万元的罚单。
此外,华夏银行同样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486万元。
另一家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交通银行,被罚款62万元。同时,时任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风险管理和控制部操作风险管理团队经理、资深综合管理顾问沈奕栋,因对交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罚款7万元。
兴业银行同样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5万元。
建行因占压财政存款等被罚
在8月20日开出的罚单中,建设银行是因为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以及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警告,罚款388万元。
责任编辑:郑景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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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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