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5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下午16: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旭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长梁旭、董事王文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1年7月31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7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长梁旭、董事王文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1年7月31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部分,且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授予总量的20%;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董事长梁旭、董事王文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订于2021年8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21年7月31日公告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编号:2021-03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16: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3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参会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文瑞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1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1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1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10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7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24楼2410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15000
传真号码:0512-650734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文其、陈洁
联系电话:0512-65073528、0512-65073880
传真:0512-65073400
电子邮箱:jie.chen@szhssm.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290”。
2、投票简称:“禾盛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7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贾国华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贾国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 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3)股票代码:002290
(4)法定代表人:梁旭
(5)董事会秘书:王文其
(6)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24楼
(7)邮政编码:215000
(8)联系电话:0512-65073528
(9)传真:0512-65073400
(10)互联网地址:hesheng@szhssm.com.cn
(11)电子信箱: hesheng@szhssm.com.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贾国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贾国华,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2006年4月-2018年7月,历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贾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8月10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部签收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24楼
收件人:陈洁
电话:0512-65073880
传真:0512-65073400
邮政编码:215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贾国华
2021年7月30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贾国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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