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新疆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下转B31版)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新疆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下转B31版)
2021年06月12日 01:29 证券日报

原标题: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新疆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下转B31版)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56

  特别提示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2021年6月18日下午15:00-17:30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2021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30。  

  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伟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志勇先生,财务总监奚红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5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特别提示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47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收到《工作函》后,公司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讨论分析,对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现将《工作函》中的所列问题逐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营

  问题1:年报披露,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热力、天然气、水务供应以及建筑施工业务。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6亿元,同比减少2.80%,实现净利润0.49亿元,同比增加112.54%,业绩大幅增长主要系电力、热力等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其中,电力业务收入34.92亿元,同比增加5.72%,毛利率21.38%,同比增加4.18个百分点。公司电力业务涉及发电、供电业务,报告期内通过减少外购电量、降低成本等方式,消化疫情期间工商业电价下调产生的不利影响。

  请公司:(1)按照电力业务的主要用户类型(如工业、商业、居民用户),列示最近三年公司售电价格、销售量及同比变动情况,量化分析电价调整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2)按照自发电、外购电分类披露电力业务近三年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电量、销售电量、对应收入、成本及构成、毛利率等及同比变动情况,并说明变动原因;(3)结合问题(1)(2)量化说明公司电力业务在销售价格下降的情况下毛利率明显提升的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合理性。

  (一)公司回复

  (1)按照电力业务的主要用户类型(如工业、商业、居民用户),列示最近三年公司售电价格、销售量及同比变动情况,量化分析电价调整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2018年至2020年销售电价变动情况表

  注:居民和农业用电单价上涨主要系增值税税率变动影响所致。

  2)2018年至2020年销售电量变动情况表

  如上述表格所示,公司供电产业结构中主要客户群体为大工业客户,占各年总供电量比重均在85%以上。农业用电量2020年度增幅较大主要系当年石河子地区较为干旱,农业灌溉用电量大幅上涨所致。

  3)电价调整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近三年电价波动主要系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政策影响。

  ①大工业客户各年度平均单价波动原因

  A.2019年平均电价较2018年下降4.12%,主要系:a.受大工业客户峰谷平电量波动及执行优惠电价政策的影响;b.大工业客户适用不同的电价政策,本期大工业企业电量结构变动,上述因素导致平均电价下降0.0103元,导致收入下降11,192.66万元。

  B.2020平均单价较2019年下降5.80%,主要系:a.多家大客户企业达到合同中约定的电价执行条款;b.因大工业客户适用不同的电价政策,其他大工业企业电量结构变动,上述因素导致平均电价下降0.0139元,导致收入下降16,838.86万元。

  ②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平均单价波动原因

  A.2020年平均电价较2019年降低16.34%,主要系:a.2019年12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八师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的通知》(师市发改价[2019]7号),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师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将师市辖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销售电价下调0.052元/千瓦时。b.2020年3月,兵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发《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自治区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降低经营成本促进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兵防指发电[2020]173号)及2020年6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转发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师市发改价[2020]3号),自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降低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统一按原到户价水平的95%结算。上述因素导致平均电价下降0.0684元,导致收入下降4,064.46万元。

  (2)按照自发电、外购电分类披露电力业务近三年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电量、销售电量、对应收入、成本及构成、毛利率等及同比变动情况,并说明变动原因

  1)2018年至2020年销售电量、对应收入、成本及毛利变动表

  ①2019年较2018年供电量减少85,738.50万千瓦时,其中自发电减少99,524.64万千瓦时,主要系2019年“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一带受环保“蓝天保卫战”政策影响,石河子地区用煤总量受到限制,公司作为火电为主的电力企业,煤炭用量也受到限制,导致2019年发电量降低。

  ②2020年较2019年供电量增加160,474.10万千瓦时,其中自发电增加207,966.57万千瓦时,主要系国内外对多晶硅和铝的需求提升,导致本公司供电区域内大工业用户用电量需求较上期明显增加,电网负荷增高,为保证石河子地区企业和居民的正常用电,采用“以养代修”的策略,减少停机维修次数,机组运行时间较上年增加608小时(火电机组平均增长744小时),提升机组年发电效率。

  ③公司外购电毛利率连年下降,主要系2018年至2020年外购电供应商结构发生变化(石河子地区小火电厂受限煤令和关停小火电厂等政策影响,向本公司供电量逐年下降,但该部分发电厂售电价格普遍偏低)导致平均外购电单位成本上升及本公司向终端客户平均销售单价下降所致。其中平均外购电单价2019年较2018年上升0.0473元、2020年较2019年上升0.0204元,导致外购电销售毛利率分别下降17.97%、8.27%;电平均销售单价2019年较2018年下降0.0086元、2020年较2019年下降0.0165元,导致外购电销售毛利率分别下降3.27%、6.69%;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外购电毛利率2019年较2018年、2020年较2019年分别下降21.42%、14.33%。

  ④公司外购电2020年较2019年下降47,492.47万千瓦时,主要系公司本期采取提高发电效率尽量自给同时减少高成本外购电量所致,其中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较2019年购电量减少28,385.81万千瓦时。

  ⑤自发电毛利率变化详见问题1、(3)答复。

  2)2018年至2020年发电成本主要构成及变动表

  (3)结合问题(1)(2)量化说明公司电力业务在销售价格下降的情况下毛利率明显提升的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合理性

  1)2020年度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2020年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4.18%,主要系受自发电所用燃料单位成本、职工薪酬、修理费变动以及发电量增加摊薄单位折旧成本和平均销售单价变化等综合影响。结合问题(1)、(2)所述,影响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因素分析如下:

  ①自发电燃料单位成本2020年较2019年下降主要系:A.2019年新疆地区限煤令政策导致煤炭资源紧张,采购煤炭热值较低;2020年企业采取预付款或派人定点蹲守等方式提前锁定合适煤源,采购煤炭热值高于上期,发电效率提升;B.2020年受疫情影响,多处收费站免费通行,本年油价较低,运输成本降低,导致煤炭及运费单位成本下降0.0052元,增加利润6,114.95万元,导致当期毛利率上升1.75%。

  ②2020年职工薪酬较2019年下降6,286.01万元,主要系:A.公司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若干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师市党发[2018]63号)及《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以精简机构、裁汰冗员、降低成本为核心,于2019年11月起在全公司展开员工竞聘工作,竞聘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人员均进行调整;B.2020年新疆区域受疫情影响,经历近2个月的连续封城,大部分居家隔离人员只发放基本工资;C.受疫情影响,国家为助力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减免2020年2-12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以上综合导致当期毛利率上升1.80%。

  ③2020年修理费较2019年下降4,311.38万元,主要系:2019年度电网负荷较小,机组停机时间较长,企业委托外部单位对机组进行检修和维护,本期电网负荷需求高,机组运行时间较上年增加608小时(火电机组平均增长744小时),企业采用“以养代修”策略,减少停机次数,强化保养措施,减少外维修理,在保证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缩减修理费支出,导致当期毛利率上升1.23%。

  ④2020年资产折旧单位成本较2019年下降0.0032元,增加利润3,773.52万元,导致当期毛利率上升1.08%。

  ⑤2020年较2019年发电量增加160,474.10万千瓦时,剔除变动成本后,增加利润约19,864.05万元,导致当期毛利率上升5.00%。

  ⑥如问题1、(1)销售单价变动对利润影响分析所述,2020年度累计由于平均销售单价下降减少收入约20,903.33万元,导致当期毛利率下降5.99%。

  上述因素累计影响2020年度毛利率增长4.87%,较2020年度比 2019年度毛利率增长4.18%存在小幅偏差,主要系外购电部分销售毛利率下降及其他零星成本变动所致。

  2)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本公司供电板块2020年度及2019年度毛利率与同行业部分单位毛利率相近。但本公司与上述同行业公司业务范围存在一定区别,主要体现一下几方面:

  ①本公司为集发电、向终端用户售电、供热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具有自己独立的供电网络,负责石河子地区居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农业、大工业客户等终端客户用电需求,与市场同类型企业终端销售存在差异。

  ②地域差异导致毛利率受煤炭单价、运费、环保政策及向终端客户收费单价或用电量结构变化等影响。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公司供电板块各期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度毛利率变动处于合理范围内。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天富能源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天富能源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了解的信息一致。

  问题2: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热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07亿元,同比增加12.05%,毛利率15.65%,同比增加28.3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部分蒸汽用户上调价格,同时公司通过分布式变频技术,加强能耗管理和精准调度,降低供热单耗及综合热损耗。

  请公司:(1)列示热力供应业务产品价格、销量、成本及明细、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并结合定价政策变化、有关技术应用情况,量化分析公司热力业务毛利率大幅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供热业务毛利率近两年的变化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回复

  (1)列示热力供应业务产品价格、销量、成本及明细、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并结合定价政策变化、有关技术应用情况,量化分析公司热力业务毛利率大幅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19年、2020年产品价格、销量及销售收入表

  2)2019年、2020年成本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3)2019年、2020年毛利率变动表

  单位:万元

  如上述表格所示,2020年毛利率较2019年增幅达28.32%,主要系受蒸汽价格调整、新技术应用、职工薪酬及热电企业成本分摊变动综合影响。具体影响分析如下:

  ①2020年度公司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调整用工业蒸汽销售价格请示问题的答复》(市发改价[2016]10号)及对市场充调研后,对90%以上蒸汽用户上调价格,蒸汽平均单价较上期增加8.01元,导致当期利润增加4,758.74万元,热力供应板块毛利率上升7.84%。

  ②2020年度公司与同方节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利用全网平衡软件进行换热站自动调整、热源精细化调度、多热源联网分布式变频技术、二网平衡等技术手段,2020—2021采暖季实现节能约487.40万吉焦。导致节约供热成本约2,794.43万元,热力供应板块毛利率上升4.60%。

  ③2020年职工薪酬较2019年下降3,740.97万元,下降原因主要系:1)公司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若干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师市党发[2018]63号)及《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以精简机构、裁汰冗员、降低成本为核心,于2019年11月起在全公司展开员工竞聘工作,竞聘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人员均进行调整;2)2020年新疆区域受疫情影响,经历近2个月的连续封城,大部分居家隔离人员只发放基本工资;3)受疫情影响,国家为助力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减免2020年2-12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4)供热公司人员结构调整,将部分人员划转至其他板块。以上事项综合导致当期毛利率上升6.16%。

  ④2020年电厂分摊成本受热电企业当期发电综合成本下降影响,分摊至热力供应板块金额同比下降,导致2020年度毛利率上升。

  综上所述,2020年度毛利率较2019年增长28.32%系合理变动。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供热业务毛利率近两年的变化原因及合理性。

  1)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本公司供热板块2020年度及2019年度毛利率变化较同行业部分单位相近,但本公司与上述同行业公司业务范围存在一定区别,主要体现一下几方面:

  ①本公司为集发电、向终端用户售电、供热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成本构成与市场同类型企业存在一定差异。

  ②地域差异导致毛利率受煤炭单价、运费、环保政策及向终端客户收费单价或用热量结构变化等影响。

  ③本公司主业为火力发电,供热板块作为民生项目及火力发电的副产品,成本分摊方式可能存在差异。

  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公司供热板块各期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天富能源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天富能源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了解的信息一致。

  我们认为,天富能源近两年的毛利率变动是合理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3 :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14.98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30.13%;其中关联方采购额 10.28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20.67%。请公司补充披露关联方采购明细,包括交易对方、关联关系、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和付款方式,并结合与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价格、付款方式等,说明关联采购定价是否公允,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利益。

  (一)公司回复

  1)采购服务的具体内容

  2)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2019年12月18日,天富能源委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对2020年煤炭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其中沙湾县文新佳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富易通及阜康市骏达顺安物流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参加了本次投标。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天富易通中标公司2020年煤炭运输项目,中标价格为不超过0.53元/吨/公里。

  3)与市场价格比较是否公允的相关说明

  公司与天富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明确了关联交易价格,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对主要关联交易与市场价格对比如下:

  ①新疆地区部分由煤炭供应商提供运输服务的煤炭运价对比如下:

  ②2020年度各月份天富易通负责的主要煤炭供应商的运费明细如下表所示:

  天富易通煤炭运输中标的最高限价0.53元/吨/公里,实际执行中未超过最高限价,与新疆地区部分煤炭运输参考价格的变动区间基本吻合,略有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与天富易通签订的运输合同中煤炭运输合理损耗由天富易通承担,本公司按进厂过磅单结算运费并扣除损耗部分价款。

  天富环保对天河热电的运维费单价为330机组含税0.01176元/千瓦时、660机组环保单价含税0.01298元/千瓦时,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售电公司与浙江天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2x330MW机组脱硫装置运营合同中约定的脱硫单价为0.01265元/千瓦时,天富环保对天河热电的运维单价基本与外部单位持平,不存在关联方交易价格不公允情况。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天富能源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天富能源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了解的信息一致。未发现天富能源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存在重大异常。

  我们认为,天富能源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不存在明显不公允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财务情况

  问题4 :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0.46亿元,同比增加34.90%,短期借款余额21.99亿元,同比增加40.16%,长期借款余额57.02亿元,同比增加26.28%,期间发生财务费用4.6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和有息负债均大幅增长,请公司补充披露:(1)有息负债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资金用途;(2)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潜在受限情况,结合日常运营需要和资金使用计划,说明报告期内大规模融入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3)按融资款类型列示相应的利息支出,并结合本期贷款利率变动的详细情况,说明利率变化对财务费用的具体影响。

  (一)公司回复

  (1)有息负债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资金用途

  1)本公司2020年末、2019年末有息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本公司2020年末、2019年末有息负债按照借款用途划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3)本公司有息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

  ①满足公司日常资金支付的需要。公司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资金支出项目报告期末余额较大,受新疆气候影响,基建项目的施工期主要在年中,施工单位年中的资金结算需要量较大。另外,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回款与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支付存在时间差,需要有息负债来补充公司日常资金支付。公司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②满足资本性支出需要。公司在石河子地区拥有独立的供电、供热营业区域,独立的输变电体系和输热管网,近年来因环保政策趋紧和城市建设,电网、热网的投资比重较高。公司近四年的长期资产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③战略性股权投资支出需要

  单位:亿元

  注:公司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31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天富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天富集团所持有的天科合达5,000,000股股份,占天科合达总股本的2.3167%,金额为12,500.00万元;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4.63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收购天富集团所持有的天科合达10,000,000股股份,占天科合达总股本的4.6335%,金额为25,000.00万元。上述两次收购合计支出37,500.00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天科合达10.6570%的股份,为天科合达第二大股东。公司在2020年末提前对该股权投资计划进行资金安排。

  综上所述,公司融资规模与公司投资计划与经营安排相符。且在每年初公司均存在有息债务集中到期情况,其中2021年一季度有息债务到期需偿还本息金额约19.5亿元,公司采取提前进行资金安排,保证按期归还欠款,故2019年和 2020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大。

  (2)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潜在受限情况,结合日常运营需要和资金使用计划,说明报告期内大规模融入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上所述,公司的货币资金规模与公司的投资计划及经营安排相符,公司报告期内通过银行借款等途径融入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资金支付、资本性支出、战略性股权投资的需要,是合理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2.29亿元使用受到限制,主要系汇票保证金、农民工工资,该事项已在公告的年度报告中披露。除此以外,经核实,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

  (3)按融资款类型列示相应的利息支出,并结合本期贷款利率变动的详细情况,说明利率变化对财务费用的具体影响

  1)融资款项类型及利息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2)本公司2020年、2019年新增有息负债利率情况

  本公司2020年新增有息负债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本公司2019年新增有息负债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度利息支出较2019年度减少2,968.14万元,主要系如上述表格所示,平均融资成本下降及部分高利率融资款项在上半年到期后置换低利率融资款所致。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天富能源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天富能源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了解的信息一致。

  报告期内,为满足日常资金支付和投资性支出的需要,天富能源通过银行借款等途径融入资金。除已在年报披露的汇票保证金、农民工工资等2.29亿元货币资金受到限制外,未发现存在其他货币资金潜在限制安排。

  问题5: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项下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价值为9.6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项目列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交易对方、关联关系、合同总价、期初及期末完工金额、结算金额、期末完工百分比、期末未结算金额、截至本期末回款情况、未结算原因及后续结算安排,并说明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的情况;(2)有关资产减值计提及同比变动情况,并结合交易对方信用状况、结算、回款进度等履约情况,说明有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时。

  (一)公司回复

  (1)按项目列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交易对方、关联关系、合同总价、期初及期末完工金额、结算金额、期末完工百分比、期末未结算金额、截至本期末回款情况、未结算原因及后续结算安排,并说明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完工项目合同资产金额96,148.78万元,因涉及的项目较多,以下列示未完工项目合同资产前20个项目,占比76.73%,明细详见下表:

  未完工项目合同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开展的工程大部分为市政工程、电力工程和住宅工程,结算周期较长,预决算的变更差异普遍较大,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采取在工程决算完成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及结转成本。与业主方的结算则是根据履约进度按比例定期进行结算,未完工项目合同资产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有关资产减值计提及同比变动情况,并结合交易对方信用状况、结算、回款进度等履约情况,说明有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时

  1)公司计提建造合同项目减值准备的方法

  ①亏损合同: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按规定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②单独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有证据表明客户无履约能力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③暂停项目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根据预计与客户办理工程结算的情况,考虑项目成本收回的可能性,对预计无法收回项目成本的部分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较2019年下降的主要原因系2019年对长期未结算及暂停项目单项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074.92万元所致。

  公司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考证并对其信用、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报表日对存在减值风险的合同资产已全部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挂账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认为减值准备已及时充分计提。

  3)结算进度及回款情况详见问题5、(一)公司回复、(1)未完工项目合同资产情况表。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天富能源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天富能源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了解的信息一致。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项目合同资产未结算的原因、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结算的情形与我们获取的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况;公司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已考虑了项目实际情况和客户履约能力,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6:年报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南热电因“蓝天工程”环保发展战略的要求,转为备用机组而暂时闲置,故对其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02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南热电资产情况、停工资产范围、人员安置、有关财务数据变化情况,说明停工对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2)南热电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累计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及依据,结合减值迹象出现的时点说明减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一)公司回复

  (1)结合南热电资产情况、停工资产范围、人员安置、有关财务数据变化情况,说明停工对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

  南热电现有两台125MW水冷发电机组,配套两台500吨东方锅炉生产的煤粉炉。一号机组于2007年9月26日并网发电;二号机组于2008年4月16日并网发电。

  2018年5月兵团发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中共八师石河子市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的通知》第三项第三条规定:2018年10月前,关停天富能源南电一期2×125MW发电机组,并根据《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八师石河子市中报煤电成急备用电源机组的批复》(兵发改能源发(2018)262号)将其转为备用机组。由于全部机组关停,公司处于停运状态,停运前公司人员89人,停产后人员通过内部分流至天富能源其他下属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37,764.43万元,其中售电公司租用南热电资产原值13,925.09万元,每年收取租赁费427.04万元,租用资产中房屋构筑物原值8,477.12万元,机器设备原值4,555.62万元。近三年南热电关键财务数据如下:

  1)公司近年资产状况简表

  单位:万元

  2)公司财务报表近年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因机组停工,南热电无法产生收入,对机组计提较大的减值损失,加之机组原值较大,每年产生较大的折旧费用,上述财务数据显示,因机组停工导致公司利润下滑。

  (2)南热电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累计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及依据,结合减值迹象出现的时点说明减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1)历次减值计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热电累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17,655.74万元,历年提减值情况如下:

  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主要系南电一期2×125MW发电机组根据政府要求将其转为备用机组,故南热电于2018年12月31日对2×125MW发电机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15.95万元;

  (下转B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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