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2月24日、2021年2月25日、2021年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披露了《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普天”)正在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筹划重组事项,该事项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方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2月24日、2021年2月25日、2021年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普天通知,实际控制人中国普天正在与中国电科筹划重组事项,中国普天整体产权拟无偿划转进入中国电科,该方案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上述重组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该事项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方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2月24日、2021年2月25日、2021年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
截至2021年2月26日收盘,本公司静态市盈率为138.69(数据来自同花顺IfinD),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处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市盈率为50.61,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实际控制人拟进行重组事项,该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还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1-06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沈阳国际科技开发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股东沈阳国际科技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国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及下期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满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0-46),沈阳国科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14,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2020年12月1日,公司收到沈阳国科出具的《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实施进展告知函》,并于2020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0-62)。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6日,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沈阳国科未减持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国科持有公司股份8,314,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沈阳国科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和进展情况披露,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情况
特别提示:持有公司股份8,314,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的股东沈阳国科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14,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沈阳国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498,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沈阳国际科技开发公司
2.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国科持有公司股份8,314,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沈阳国科统一战略安排。
2.拟减持股份来源:大宗交易方式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沈阳国科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314,34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沈阳国科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5.拟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区间:依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成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沈阳国科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2.沈阳国科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3.沈阳国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沈阳国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沈阳国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及下期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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