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78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本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谭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317,202,17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0757%。其中出席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6人,代表股份304,352,215股,占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44.81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5,396,14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8883%);出席本次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为12,849,959股,占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6.4206%。出席本次会议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2人,代表股份40,151,17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664%。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长谭侃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谭侃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1.2、关于选举林培锋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1.3、关于选举唐毅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1.4、关于选举单晓敏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1.5、关于选举晋永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李金惠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2.2、关于选举萧志雄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2.3、关于选举郭素颐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关于选举黄海平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3.2关于选举江萍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4、关于拟定第七届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附表:
(1)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情况:
(2)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情况: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8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代理总裁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由谭侃代理总裁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新任总裁为止;同意聘任王健英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聘任王石、余湘立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泽华为董事会秘书,任期均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同意聘任刘彬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万川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王恬任期已经届满,因个人原因换届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恬女士自2002年加入公司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恬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王恬持有公司股份806,062股。
李泽华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88242689
电子邮箱:ir@dongjiang.com.cn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简历
王健英
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先后担任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日,王健英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石
1968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环评工程师,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王石先生曾在中冶集团长沙冶金设计研究总院及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工作。王石先生在环境管理、环境工程和企业管理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并先后获得了深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冶金部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环保部环境科学技术三等奖等奖项,并具有发明专利,是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特聘专家。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王石持有东江环保28,300股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湘立
1963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系。余湘立先生自1984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副处长、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及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同时担任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余湘立先生在市场拓展、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余湘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泽华
1985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已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先后担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华融柏润(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部长,兼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李泽华未持有东江环保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彬
1979年6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在力劲集团、研祥智能、劲嘉集团等上市公司从事财务及审计工作,2017年4月加入公司审计监察部从事审计监察工作。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刘彬先生未持有东江环保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万川
1986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11年10月起在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工作,自2014年4月起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工作,2017年3月加入本公司,2018年10月起在本公司董秘办任职,并于2019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副部长,兼任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万川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8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执行董事:谭侃(董事长)、林培锋
非执行董事:唐毅、单晓敏、晋永甫
独立董事:李金惠、萧志雄、郭素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谭侃
委员:林培锋、李金惠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萧志雄
委员:李金惠、郭素颐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素颐
委员:李金惠、萧志雄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金惠
委员:谭侃、萧志雄
二、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海平(监事会主席)、江萍
职工代表监事:张好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黄艺明、陆备及独立董事曲久辉、朱征夫、黄显荣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黄伟明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然担任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职务。公司对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黄艺明、陆备、曲久辉、朱征夫、黄显荣及黄伟明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 -8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选举张好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为止。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其他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张好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中,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简历
张好,1990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市东江恺达运输有限公司全盘会计、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室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张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8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期限的要求,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黄海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黄海平为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上述人员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简历
黄海平
1975年3月生,中共党员,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曾任广州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黄海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7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期限的要求,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谭侃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上述人员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谭侃
委员:林培锋、李金惠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萧志雄
委员:李金惠、郭素颐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素颐
委员:李金惠、萧志雄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金惠
委员:谭侃、萧志雄
上述人员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关于代理总裁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由谭侃代理总裁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新任总裁为止。
上述人员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王健英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聘任王石、余湘立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泽华为董事会秘书,任期均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李泽华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五)、《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刘彬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上述人员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万川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关于聘任公司秘书及变更香港联合交易所授权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原公司秘书、授权代表任期已经届满,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规定,同意聘任苏淑仪为公司秘书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授权代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简历
谭侃
1969年5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自199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福田区环境技术开发研究所、深圳市环境监理所工作。2002年至2016年期间任职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先后担任环评管理处副调研员、东深水资源保护办公室副主任及水和土壤环境管理处副处长等职务,并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担任深圳市水务局污染防治处负责人,具有多年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丰富经验。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谭侃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培锋
1977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2018年加入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历任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工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林培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毅
1973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高级主管、副部长及财务部(结算中心)副部长。2020年8月至今,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派驻上市公司专职董事。兼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唐毅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任职之外,其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单晓敏
1972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东海县副县长,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副书记、区长,连云港市新浦区委副书记、代区长,连云港市新浦区委副书记、区长。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兼任江苏汇鸿东江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单晓敏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5%以上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任职之外,其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晋永甫
1968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曾任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办公室主任;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投资发展部经理、江苏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信息中心总监;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总监。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江苏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晋永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5%以上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任职之外,其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金惠
1965年9月生,中共党员,博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循环经济与城市矿产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现任联合国环境署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循环经济分会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研究成果城市循环经济共性技术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1,2016),并于2016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全国第二批共40名),曾获联合国环境署奖励和表彰函各2次、省部级科技奖励20余项。担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前沿编委(SCI期刊),材料循环和废物管理编委(SCI期刊),环境工程学报(副主编)。兼任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金惠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萧志雄
1971年3月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会非执业会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及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会员。于1994年加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并于2008年至2018年6月期间历任合伙人、毕马威中国房地产业主管合伙人及毕马威中国(华南区)资本市场发展主管合伙人。2019年9月至今任绿景(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萧志雄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素颐
1978年9月生,民革党员,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联合会成员,本科学历。现任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校外研究生导师、广东省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行业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曾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截止本公告日,郭素颐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健英
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先后担任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日,王健英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石
1968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环评工程师,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王石先生曾在中冶集团长沙冶金设计研究总院及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工作。王石先生在环境管理、环境工程和企业管理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并先后获得了深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冶金部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环保部环境科学技术三等奖等奖项,并具有发明专利,是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特聘专家。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王石持有东江环保28,300股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湘立
1963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系。余湘立先生自1984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副处长、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及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同时担任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余湘立先生在市场拓展、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余湘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泽华
1985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已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先后担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华融柏润(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部长,兼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李泽华未持有东江环保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彬
1979年6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在力劲集团、研祥智能、劲嘉集团等上市公司从事财务及审计工作,2017年4月加入公司审计监察部从事审计监察工作。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刘彬先生未持有东江环保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万川
1986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11年10月起在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工作,自2014年4月起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工作,2017年3月加入本公司,2018年10月起在本公司董秘办任职,并于2019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副部长,兼任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万川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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