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 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 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0年12月23日 00:45 证券日报

原标题: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 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ST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84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23日(周三)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ST金钰,股票代码:600086)已连续20个交易日(2020年11月25日-12月22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23日(周三)开市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8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0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公司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为沪股通标的,沪股通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沪股通投资者所持公司股票后续进入股转系统后可能无法转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8条规定,公司股票因第14.3.1条规定情形被终止上市后,公司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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