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8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2),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凯庭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拟在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56.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222% 。本次减持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收到吴凯庭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2月15日,吴凯庭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根据上述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5日,吴凯庭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吴凯庭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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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截至2020年12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458,784,438股;②董事吴凯庭先生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100.00%的股份,直接持有持股5%以上股东南靖惠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42%的合伙份额,前述股份性质皆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根据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及南靖惠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做出的《股票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前述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仍不可上市流通。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吴凯庭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吴凯庭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吴凯庭先生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吴凯庭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吴凯庭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9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利达工业”)通知,获悉万利达工业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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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利达工业于2019年2月在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办理了部分股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股份数量2,376万股,公司已于2019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万利达工业本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所融入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前述向华泰证券的部分质押贷款。万利达工业偿还华泰证券前述部分质押贷款后,将及时与华泰证券办理相应质押标的证券解除质押手续。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利达工业及南靖惠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及投资”)均为吴凯庭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万利达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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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万利达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6,548.2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5.1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07%,对应融资余额194,800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47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9.4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29%,对应融资余额 12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898.2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9.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68%,对应融资余额74,800万元。万利达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等,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万利达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在质押期内,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应的风险提示,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及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及客户汇总对账单。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物联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03月26日、2020年0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物联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该产业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不低于 50,000 万元,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3月28日、2020年0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物联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
近日,公司与合作各方正式签署了《厦门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同时厦门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领取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57U2Q2W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该住所仅限作为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柯瑾)
类型:非法人商事主体【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4日
经营期限: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9年12月13日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名称:厦门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2、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3、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4、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七年,其中前四年为投资期,后三年为回收期。存续期限根据《合伙协议》之约定可相应缩短。为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基金存续期,每次延长1年,最多延长2次。
5、合伙人情况:
合伙企业由7个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1个,有限合伙人6个,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50,050万元。普通合伙人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91110000694958693A,法定代表人:邓晓力,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5层1501。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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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资范围:围绕智能物联的相关行业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消费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三大领域;其他股权投资项目。
7、投资决策机构: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拟投资项目或投资退出进行审议表决,投委会由五名委员组成。投委会对由其决定的投资项目,以召开会议或书面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取得投委会全体委员五分之四(4/5)及以上同意的,管理公司方可实施该投资项目。
8、管理费:在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和回收期内,每年按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计提管理费,其中每日管理费为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365。
9、收入分配:本合伙企业的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股息、红利、转让对被投资企业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在扣除本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合伙企业应向退伙合伙人支付的退伙金额(如有)以及合理的费用后,即为本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来源于本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应在每次取得后,按如下顺序和方式进行分配:
(1)返还全体合伙人在该项目对应之实缴出资额:百分之百(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已投入基金的实缴出资额,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在该基金中对应的实缴出资额;
(2)支付全体合伙人的回报:如在完成上述(1)项分配后还有资金剩余,则百分之百(100%)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直至全体合伙人已投入基金的实缴出资额实现百分之八(8%)的年业绩比较标准(单利,按照从付款通知之到账日期起算到投资成本分配时点为止);
(3)支付管理公司追赶收益:如在完成上述(2)项分配后还有资金剩余,则应向管理公司支付追赶收益,直至管理公司实现的追赶收益合计达到上述(2)中全体合伙人实现的回报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25%);
(4)超额收益及绩效管理收益:如在完成上述(3)项支付后还有资金剩余,则其中的百分之八十(80%)归于全体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百分之二十(20%)作为绩效管理收益归于管理公司。
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由有限合伙人按照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合作各方签署的《厦门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2、厦门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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