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0月13日 06:5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成为公司主营业务,为使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更匹配,突出公司主营业务特征,同时也令投资者更加清晰直观的了解公司,树立公司全新企业形象,公司拟变更公司中文注册名称为“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英文名称为“Shenzhen 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变更    证券简称为“盛新锂能”,变更证券英文简称为“Chengxin Lithium”,证券代码“002240”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故对《公司章程》第四条进行修订,将公司的中文注册名称由“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GUANGDONG WEIHUA CORPORATION.” 变更为“Shenzhen 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同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税务变更、    证券简称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正式名称及《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说明

  公司拟变更公司中文注册名称为“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英文名称为“Shenzhen 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变更证券简称为“盛新锂能”,变更证券英文简称为“Chengxin Lithium”,证券代码“002240”保持不变。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与其他上市公司的证券简称无相同或相似,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不含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内容和文字。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一)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出售,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为使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更匹配

  公司于2020年9月28 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出售持有的河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55%股权、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55%股权、广东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55%股权以及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55%股权事项。上述重大资产出售的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20年9月29日完成了工商过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7)等相关公告。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完成,标志着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已经变更为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依据容诚会计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8月25日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公司2019年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8.71%。

  2019年度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表

  单位:万元

  ■

  (二)公司战略转型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已成为行业领先企业,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股价、误导投资者

  公司自2016年开始,通过增资控股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锂业”)和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正式向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域战略转型,将主营业务延伸至锂盐产品以及稀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实现主营业务的优化与升级。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致远锂业已建成3万吨锂盐产能生产线且运行情况良好,剩余1万吨产能的建设正在稳步推进,预计2020年底建成投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金属锂项目首期600吨第一组150吨设备已于2020年9月进入试生产阶段,公司锂盐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锂盐产能已经位居国内前列。

  2019年11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收购了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获得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奥伊诺矿业”)75%的股权,实现了战略性布局锂矿资源,其业务进一步向上游锂矿采选业延伸。奥伊诺矿业产出的锂精矿将全部销售给致远锂业用于锂盐生产,保障锂矿原料的供应,并降低成本,提升公司锂盐产品的竞争力。

  目前,公司分别与宁德时代、LGI、厦门钨业、杉杉能源、巴莫科技等行业领先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已经向国内外领先客户批量供货,产品品质得到了一致认可,与优质客户形成深度绑定,销售迅速放量,进一步推动了公司锂盐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的快速发展,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增长空间广阔。未来公司将集中资源,继续聚焦锂电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充分发挥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致力成为产能、品质领先的全球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先企业。

  综上,鉴于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成为公司主营业务,为使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更匹配,突出公司主营业务特征,同时也令投资者更加清晰直观的了解公司,树立公司全新企业形象,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的现实情况。本次变更合理,并与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2240”。

  2、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未提出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3、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2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0月28日(周三)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28日(周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28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上午9:15至2020年10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三街199号太平洋金融保险大厦B区15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2日(周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22日(周四)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3206-3207),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林泽剑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002240@gdweihua.cn

  邮编:51803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林泽剑

  联系部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3206-3207

  邮 编:518031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0”,投票简称为 “威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上午9:15至2020年10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51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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