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大学老师被“骗”去英妮股份当董秘 一年工资要靠打官司来拿

退休大学老师被“骗”去英妮股份当董秘 一年工资要靠打官司来拿
2020年10月12日 22:25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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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大学老师被“骗”去当董秘 一年工资要靠打官司来拿

  来源:董秘学苑

  10月9日,裁决文书网上发布了一则判决书,此次是二审判决,判决结果,维持一审原判,英妮股份(837684)应向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苏晓江支付劳务报酬差额24.58万元。

  资料显示,苏晓江,1957年8月出生,2009年9月至2013年3月,在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担任财审专职教师;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在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副总监、财务副总监;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又继续担任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2018年4月,已经61岁的苏晓江被英妮股份聘任为董秘兼财总,当然,我们也不知道当时公司为什么要聘任已经过了退休年龄的苏晓江担任这么重要的岗位。

  不过,2019年4月,苏晓江就辞去了公司董秘和财总职位,同时将公司告上了法院说拖欠了一年的工资。

  图片来源公司官网

  据判决书,英妮股份认为,“苏晓江职务为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实际上苏晓江不具备董事会秘书资格、不懂财务知识,不具备从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资质及专业知识,且没有按照英妮公司的要求按时上班打卡,未实际向英妮公司提供劳务,无权不劳而获。苏晓江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每周五天工作制回公司上班,从未有任何打卡记录,原审判决英妮公司向其支付所谓的劳务报酬、车辆费用、住房公积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苏晓江则表示,“我是2018年4月份到公司,签署的是正规劳动合同,签合同时苏晓江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了补充条款约定了交通费和公积金。补充协议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劳动合同和补充协议都是正规合法的。关于上班,苏晓江的同事可以作证苏晓江有上班。公司高管只有苏晓江和法定代表人,当时进公司签合同时,苏晓江已经和法定代表人讲明了作为高管是不需要打卡的,所以打卡机没有苏晓江的记录,法定代表人也没说要求打卡。不存在说没有考勤就等于不上班的问题。英妮公司认为苏晓江不符合董事会秘书资格资格,但公司到现在都没有明确要求要有资格证,只是鼓励苏晓江争取考试拿到资格证。关于财务总监,苏晓江是国家认可的会计师,有资格从事这个职务。如果不够资格,英妮公司也不会聘请苏晓江。”

  一审法院认为,苏晓江退休后在英妮股份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实质为劳务合同。2018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6日,苏晓江为英妮公司提供了劳务。英妮公司应按约定向苏晓江支付劳务报酬。

  苏晓江主张上述期间劳务报酬差额245800元【(18000元×12月+18000元÷30天×8天)+(5000元×12月-5000元÷30天×6天)-34000元】、车辆费用22943元、住房公积金12000元,没有违反合同约定,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今年9月,*ST凯迪(维权)人力资源总监辞职,因为公司无法正常发放工资。

  也许有很多人此时此刻正在转型做董秘的路上,好公司董秘门槛高,许多人会选择退而求其次,不过一定要从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再次要有个底线,同时收集好各种证据,不要到时候干了一年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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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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