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9月15日 05:3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0-073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文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晓林先生,其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即12.72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1,792,452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48,0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逐项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1,792,452股(含本数)股票,发行对象为魏晓林。魏晓林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魏晓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魏晓林先生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投资者合理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魏晓林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魏晓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672,84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1705%,喻英莲(魏晓林之妻)持有公司股份37,593,00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4956%;魏永春(魏晓林之子)持有公司股份46,05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88%;魏晓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7.6949%。

  魏晓林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件第(五)项规定得可以免于向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魏晓林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终止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反馈意见及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3)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

  (4)决定聘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与魏晓林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由于魏晓林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因此公司与魏晓林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魏晓林、董事魏永春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激励对象董事涂鹏、董事魏永春及本次激励关联董事魏晓林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战略规划的实现,实现股东权益价值最大化,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涂鹏、魏永春及本次激励关联董事魏晓林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办理归属;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禁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作废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激励对象涂鹏、魏永春及本次激励关联董事魏晓林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0-074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在成都市青羊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卓毅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照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就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发行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及《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证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文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晓林先生,其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即12.72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1,792,452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48,0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发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注册办法》、《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1,792,452股(含本数)股票,发行对象为魏晓林。魏晓林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经审议认为:魏晓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魏晓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注册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提出的具体的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的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能够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规划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魏晓林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魏晓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672,84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1705%,喻英莲(魏晓林之妻)持有公司股份37,593,00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4956%;魏永春(魏晓林之子)持有对公司股份46,05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88%;魏晓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和控制公司57.6949%的股份。

  魏晓林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件第(五)项规定得可以免于向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魏晓林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与魏晓林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已由独立同时发表同意意见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6.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0-088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3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000万股的2%。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8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激励的其他对象。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0-075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情请见于2020年9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该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0-092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9月3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午9:15至2020年9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魏晓林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5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028-87078355

  传真:028-87072857

  电子邮箱:Yanghao@xlqp.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

  邮政编码:610073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733”

  2、投票简称为“西菱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0年9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9月29日 16:00之前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0-082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增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要求以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资金需求和经营规划,公司制定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订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价值目标,持续采取积极的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本规划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2021年-2023年利润分配具体规划

  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将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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