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利贷”将消失?国家宣布不再保护24%利率的民间借贷
作者:水皮杂谈工作室
一直以来,民间借贷市场,如影子一般徘徊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是正规金融市场的必要补充。那么,规范民间“高利贷”行为,也一直是司法部门关注的重点。
“两线三区”成为历史
早在今年的“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提议,将民间借贷保护利率上限从24%下调至年利率12%-15%之间。当时并未引起业界重视,直到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突然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要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这意味着,民间借贷利率划分为“两线三区”的做法将成为历史。
那么,什么叫“两线三区”呢?就是在2015年,最高法院确定民间借贷利率在司法认定环节,以年利率24%和36%为两条红线,划分出三个区域:一是24%以下的贷款年化利率受法律保护;二是贷款年化利率在24%-36%之间,借款人已支付的利息不得申请返还,金融机构对尚未支付的利息不得要求支付;三是贷款年化利率超过36%,借款人已支付的利息可申请返还。
简单来说,就是之前民间借贷年利率只要不大于24%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现在,这个数值要往下压了,至于压到什么位置,还不确定。
红线会调到什么位置
市场讨论比较多的一个说法是,这个数值可能会锚定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这是因为最高法院在管理民间贷款利率时,一直沿用1991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在这个《意见》中,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那么,根据最新的数据,截止2020年7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为3.85%。如果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为一年期LPR的4倍,那就意味着最高不超过15.4%,相比于现在的24%下降的幅度还是很大的。
这对中小企业来说,应该是好事,可以缓解“融资贵”的问题。
因为,目前多数金融机构都严格按照“两线三区”原则设定贷款利率,即通常情况下,贷款产品年化利率不会超过24%,以得到司法保护,只有少量高风险客户贷款年化利率被调高至32%-36%。
会倒逼非法放贷吗?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一旦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低,所有贷款产品利率也都将跟着作出相应的调整。这个举措可能会加剧一些中小金融机构的困局。
因为根据相关的报道,金融机构从银行与信托机构获得资金的实际综合年化融资成本在10%左右,运营、坏账处置、风控、营销等费用所对应的产品利率在11%左右,两者加起来,整个业务运营成本在21%左右。
如果将产品年化贷款利率上限调低至15.4%,就意味着多数业务会赔本,一些正常民间贷款的公司可能会撑不下去,反而会倒逼那些不指望寻求司法支持的、具有破坏性的民间借贷,在暗地中发展起来。
所以说,民间借贷利率的红线设定,是一个两难问题!定得太低,可能出借方会以风险大、收益低为理由惜贷拒贷,导致个人或中小微企业对民间借贷的可获得性降低;定得太高,又可能把原本脆弱的借贷主体拖垮,造成双输局面。这就要看管理层最后怎么来平衡了。
责任编辑:王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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