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年07月07日 02:2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3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子和(已过世)家属提供的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股权遗产分割的《民事调解书》[(2019)浙0291民初2011号](以下简称“《民事调解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

  根据《民事调解书》内容:……原告张倩(系张子和女儿)、张菁燕(系张子和女儿)、张耀丰(系张子和儿子)因父亲张子和去世后财产继承事宜起诉,要求判令:1、三原告对被继承人张子和所持有的股票(16159500股)各享有十分之一的继承权。

  原告张倩(系张子和女儿)、张菁燕(系张子和女儿)、张耀丰(系张子和儿子)因父亲张子和去世后财产继承事宜起诉被告王文君(张子和妻子)、陈金仙(张子和母亲),经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于2019年10月17日达成协议,其中就张子和所持围海股份的股票的分配事项约定如下:

  被继承人张子和(已过世)持有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6159500股,其中1619590股归张倩所有,1619590股归张菁燕所有,1619590股归张耀丰所有,1619590股归陈金仙所有,剩余9695700股归被告王文君所有……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未违反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本次公司收到的《民事调解书》等实际情况,该调解事项后续尚需办理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浙0291民初2011号]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3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190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9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2019年8月15日、9月12日、10月11日、11月8日、12月6日、2020年1月3日、2月10日、3月9日、4月8日、5月7日、6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浙江省 宁波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7-08 寒武纪 688256 64.39
  • 07-08 美瑞新材 300848 28.18
  • 07-07 艾迪药业 688488 13.99
  • 07-07 中芯国际 688981 27.46
  • 07-07 慧辰资讯 688500 34.21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