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0—020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靳文平先生主持。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目前团膳业务具有的良好市场和发展前景,公司拟成立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分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在为本公司员工提供工作餐的同时,不断的扩大团膳服务领域,通过产品创新、团队建设和市场拓展,打造公司新的经营业态,促进企业经营发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0—021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3月8日,西安市工商业房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对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分公司德发长酒店(以下简称“德发长酒店”,被告)租赁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原告位于西安市西大街钟鼓楼广场997.46㎡房屋租金10,324,109.98元,滞纳金1,577,177.89元,两项合计11,901,287.87元。该事项有关事宜公司已于2019年3月12日、2019年7月9日分别对外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12日公司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及2019年7月9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
今日,公司收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陕0104民初5973号),主要内容如下:
1、德发长酒店支付原告自199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租金6,894,444.60元。
2、德发长酒店支付原告租金利息损失705,555.40元。
3、上述租金及利息两项合计7,600,000元,德发长酒店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公司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4、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原被告双方就原告所有的位于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3号(钟鼓楼广场)997.46㎡商品房自2020年7月1日后的租赁事项另行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5、案件受理费93,208元,法院减半收取,由德发长酒店承担。
本次诉讼涉及的租金已在以前年度足额予以计提,对公司当期损益不构成影响。《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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