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6月30日 05:5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经天路7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贵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杜婕女士、高亚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4、会计师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审议《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高管人员年度薪酬限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审议为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29,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次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总经理在该期间内处理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审议为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33,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次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总经理在该期间内处理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审议为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17,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次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总经理在该期间内处理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审议为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次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总经理在该期间内处理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审议为南京熊猫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次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总经理在该期间内处理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审议为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次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总经理在该期间内处理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6、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王卓、印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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