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6月30日 05:5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3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朱凤廉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57,470,4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570%。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49,637,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8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7,832,8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4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457,324,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57,324,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57,324,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57,324,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457,324,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6,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0%;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90%;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57,324,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6,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0%;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90%;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323,972,4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反对16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2,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22%;反对16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78%;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457,324,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6,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0%;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90%;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同意457,288,7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181,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1,1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95%;反对181,7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05%;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王天广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第5-9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关联股东朱凤廉女士、张丹丹女士、张海梅女士、曾坤林先生、刘伟文先生回避了对第7项提案的表决,因此朱凤廉女士、张丹丹女士、张海梅女士、曾坤林先生、刘伟文先生所代表的公司股份133,337,604股不计入第7项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向阳、冯熙凝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3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凤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王天广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副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天广先生回避了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副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标准为:150-200万元(税前)。公司副董事长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薪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年薪标准基础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副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天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简 历

  王天广,男,47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律师,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威华万弘稀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单位工作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王天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副董事长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40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天舒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副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副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标准为:150-200万元(税前)。公司副董事长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薪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年薪标准基础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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