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晚间,大连港(601880.SH)、营口港(600317.SH)相继公告,正在筹划由大连港通过向营口港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合并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合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大连港、营口港A股股票自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吸收合并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大连港拟通过向营口港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
2、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就本次合并的具体交易方案、换股价格、债权债务处理、员工安置、异议股东保护机制等安排进行协商;双方应积极给予另一方以必要的配合,全力推进本次合并,并完成正式交易协议的签署;
3、本协议仅为双方的初步意向协议,双方在本次合并中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及各项安排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4、本次合并及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需提交双方各自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
5、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终止本协议。
(编辑:谢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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