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泓泉鼎鑫定增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金额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事项基本情况
1、为进一步提高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参与认购泓泉鼎鑫定增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基金管理人向各投资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认缴出资额。
(二)投资事项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基金的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名称:苏州泓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泉投资”)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基金小镇6幢301室
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基金小镇6幢301室
法定代表人:左开东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注册资本金额:1,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91320594MA1XTK9RXC
基金业协会登记编号:P1070033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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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泓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18日,是一家专业从事资产管理、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务顾问等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且于2019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70033)。
目前泓泉投资已发起设立两支股权投资基金,分别为苏州鑫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备案编号:SGY216 );泓泉鼎鑫定增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编号:SJS613 )。
泓泉投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左开东、张正冈、朱宇浩;左开东:复旦大学EMBA,2009年进入南京证券,历任南京证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南京证券投资银行苏州部负责人,其在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科技金融、节能环保等领域拥有广泛的人脉和行业经验,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和资本市场从业经验。
张正冈: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硕士学位,资深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申万宏源证券、浙商证券、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门以及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投资部,主持参与过多家企业IPO、上市公司股权及债券融资、新三板挂牌、并购重组等项目,在平安资管任职期间担任新三板投资负责人、投委会委员,主要负责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及新三板投资。
朱宇浩:苏州大学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的财务、金融行业工作经验,先后担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高级经理,为苏州园区国资委、苹果、徐工、三星、以色列英飞尼迪集团等多家客户提供专业财税顾问服务,参与了江苏新能(603693)的IPO工作,以及多家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工作。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基金管理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13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3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8-85902811;021-20527198-15210
(三)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泓泉鼎鑫定增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3、成立背景:为充分利用各方各自优势,实现各方合作共赢之目的,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主要投资于优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现全体投资人利益最大化。
4、基金规模:基金预计规模为人民币5,000.00万元(以实际募资金额为准)。公司拟投资认缴1,500.00万元;其余的出资向其他投资人非公开募集。
5、存续期限:自基金成立之日起2年,基金成立日2年后的对应月对应日的前一日为到期日(若该到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到期前至少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和基金委托人,如拟续期的,需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与基金委托人、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6、基金经理:张正冈
7、投资方式:基金拟认购特定行业内成长性较高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资金闲置期间,可存放或投资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
8、资金托管:基金的托管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履行托管人有关义务。
9、登记备案情况:本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备案编码:SJS613。
10、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
(1)取得基金财产收益;
(2)取得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申购、赎回和转让基金份额(如有);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参加或申请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相关职权;
(5)监督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
(6)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得到赔偿;
(7)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信息披露资料;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11、基金份额持有人义务:
(1)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2)接受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调查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诺为合格投资者;
(3)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汇集多数投资者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应向基金管理人充分披露上述情况及最终投资者的信息,但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除外;
(4)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5)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缴纳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款项,承担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承担基金的投资损失;
(7)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基金管理人告知其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
(8)向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基金管理人或其募集机构的尽职调查与反洗钱工作。若前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管理人或募集机构;
(9)不得违反基金合同的规定干涉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10)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合法权益的活动;
(11)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12)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主动了解所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
(13)认购、申购、赎回、分配等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不当得利的,应予返还;
(14)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基金合同在内的基金相关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且履行上述文件不会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的约定;
(1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2、投资模式
(1)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盈利模式:除去管理费及业绩报酬等费用后的基金财产增值收益。
(3)退出机制:投资基金可以在投资基金存续期届满前按投资人各自认购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红,在投资基金存续期届满后按投资人各自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资产清算。
13、基金的管理模式
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决策。
14、基金的管理费用
基金管理费为基金净值的1%/年。基金的管理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15、基金收益分配
本基金的累计未支付利润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以取得的收益扣除应由基金财产承担的相关费用后,按照基金协议的约定向各投资人进行分配,同等基金份额的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基金分红日及基金终止日按照合同约定计提业绩报酬。
16、风险揭示
基金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基金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亏损的可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人不对基金的投资者作出保证本金及其收益的承诺。发生亏损时,由投资人根据认缴出资比例承担亏损。本公司以认购额1500万元的比例为限承担相应亏损。
17、基金的赎回:本基金存续期内不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也不接受任何违约赎回。
18、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此次公司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私募基金不存在除合伙协议外的其他协议安排或相关利益安排,也不存在第三方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等;私募基金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私募投资基金股份、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或者在基金管理人中任职等情形。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在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及稳定增长的需求,该项投资为中长期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参与认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参与认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出具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投资的实施。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经监事会核查,公司本次投资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
五、主要风险分析
本基金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的操作或技术风险、外包事项所涉风险、基金产品提前结束风险、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公司会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对基金产品的运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及时了解产品投资方向及运营情况,加强监督,并提前做好资金管理安排,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此次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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