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贷款监管升级 商业银行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合作被认定为违规

联合贷款监管升级 商业银行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合作被认定为违规
2020年02月27日 20:29 华夏时报

原标题:联合贷款监管升级 商业银行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合作被认定为违规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冉学东 徐晓梅 北京报道

互联网金融行业逐渐规范发展。特别是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合作多次在监管文件中被提及。

近年来,针对各类场景,线上各类互联网贷款创新模式逐步开展起来。

其中,“联合贷款”作为一种创新产品及模式,早已受到关注,行业内普遍存在违规兜底承诺以及违反风险分散原则等问题,但一直未有统一的监管文件。而网络上流出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联合贷款”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办法》对“联合贷款”进行了界定:联合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与具有贷款资质的机构按约定比例出资共同发放的贷款。

目前,具有放贷资质的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微粒贷、京东金条、百度有钱花、蚂蚁借呗等产品均已与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开展联合贷款业务。

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合作被认定为违规

对于联合贷款,监管的态度是中立的。中国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肖远企曾指出,允许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有所创新,但同时也在时刻关注助贷业务的潜在风险。

过于一些中小型商业银行由于自身人员或技术能力有限,难以对合作方引流导入的客户数据进行分析,也没有自己的算法模型,完全依赖合作方,风险很大。另外,部分合作方的风控能力不强,且缺乏相关金融场景。

而《办法》在对互联网贷款做出定义时,强调需要由商业银行开展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授信审批、合同签订、放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此外,互联网贷款面向个人和企业,但借款用途限定在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范围内。

正如肖远企所说:“银行不管做什么业务,都必须将风控、合规等核心业务掌握在自己手中。”

如此一来,对商业银行的技术人员等就有了更高的要求。

针对联合贷款存在的问题,监管也做出了相应措施。2019年11月,财新报道称,上海银保监局曾窗口指导各商业银行,要求辖区内银行加强联合贷款业务中的风险管理,并控制业务规模。但对于传言中的两年内压降至零的说法,监管人士则没有回应。

上海银行作为上海本地的城商行,早在2015年就已经上线了联合贷款产品。合作的机构包括微众银行、蚂蚁金服、京东金融、唯品金融等,到2018年底的联合贷款规模已达千亿级别。民营银行作为“一行一店”模式,由于负债短板,联合贷款也成为新网银行、微众银行、网商银行等生存的主要方式之一。

对联合贷款合作机构有了更高的要求。《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主要从经营情况、管理能力、风控水平、技术实力、服务质量、业务合规和机构声誉等方面对合作机构进行准入评估。对联合贷款合作机构选择,还应重点关注合作方资本充足率水平、杠杆率、不良贷款率、贷款集中度及其变化,审慎确定联合贷款合作机构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要求“商业银行与其他有贷款资质的机构联合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当建立联合贷款内部管理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确本行联合贷款授权管理机制。商业银行应当独立对所出资的贷款进行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商业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提供资金用于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也就是说,“商业银行与无贷款机构发放联合贷款的商业模式将被认定违规,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或应该面临业务整改及转型。”一位从业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关于这一点在此前的监管文件中也多有体现。2019年1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强调商业银行“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取消各方出资上限

在“收紧”的同时,《办法》也给联合贷款“松绑”,取消了各方出资上限限制以及联合贷款余额的行内比例限制。

而在2018年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中提到,单笔联合贷款中作为客户推荐方的商业银行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接受推荐客户的银行出资比例不得高于70%。作为客户推荐方的商业银行全部联合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互联网贷款余额的50%;接受客户推荐的商业银行全部联合贷款不得超过全部互联网贷款余额的30%。

在当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30%的杠杆率比较低,且由于民营银行以及部分小型商业银行的吸储能力不强,各种限制导致规模很难提高。

现《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将联合贷款总额按照零售贷款总额或者贷款总额相应比例纳入限额管理,并加强联合贷款合作机构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对单笔贷款出资比例实行区间管理,与合作方合理分担风险。

联合贷款在城商行中很受欢迎。城商行由于受地域限制,且没有较多的金融场景,与BAT等开展联合贷款业务使得放贷规模大幅增长。桂林银行与微众银行、京东金融、蚂蚁金服等达成合作,仅在2018年发放的联合贷款就已高达680亿元。

消费金融作为持牌机构,发起人主要以商业银行为主,两者在联合贷款方面也进行了探索。2019年4月26日,长沙银行宣布称,将与控股子公司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合作。按照50%的出资比例,该行出资部分贷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

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联合贷款的市场规模为2万亿元左右。

不过,我国的联合贷款政策尚不完善,只有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台了相关文件。《华夏时报》专栏作者林晓表示,“在未有看清楚的情况下,控制规模和增速是明智之举。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对于联合贷款,有几点已经明确,必须持牌,有真场景、真技术,保护无风险识别能力的消费者、投资者和中小企业的利益。”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

商业银行 城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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