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设银行:存量贷款利率换锚改革对银行影响可控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30号公告,明确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有关事宜。建设银行相关负责人2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看,存量改革对银行的影响可控。
该负责人介绍,8月份LPR改革以来,已有接近90%的新发生贷款参考LPR定价,当前推动存量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可以说是水到渠成。人民银行推动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是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工作的重要一步,也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环,意义重大。存量贷款按照LPR定价, LPR引导融资成本下行的有效性将进一步增强,将会带动整个社会融资成本出现明显下行,有助于“稳增长”。
该负责人认为,LPR改革既充分考虑了商业银行的承受能力,按照“先增量试点、后存量并轨”的路径稳步推进,也充分考虑了银行经营现状和维护客户关系的需要,给银行和客户预留了充分的准备期。目前看,存量改革对银行的影响可控,从长远来看,改革有利于提高银行自主定价能力,为银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银行是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传导机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将继续发挥好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的关键作用。在LPR改革的背景下,一方面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使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妥做好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要更加重视长期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风险定价能力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坚持稳中求进,稳健经营,打造核心竞争力。
该负责人表示,为落实人民银行第30号公告要求,推动存量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建设银行将按照“充分协商、保障客户权益、简便易行”的原则,做好转换计划制定、合同条款变更、系统配套改造、客户公告和答疑、舆情处理等工作,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表稳妥推进。同时,也请客户充分了解定价基准转换的意义、转换原则和自身权益,根据人民银行公告和各银行通知,及时与银行协商办理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相关事宜,如有任何疑问,可前往业务办理机构或拨打银行全国统一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李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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