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暨取消部分要约收购中百集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辉超市”)与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国资”)因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的要求,进行了友好磋商,就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集团”)实际控制人、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达成了全方位共识,双方签订了《合作备忘录》。
《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为:
一. 维持中百集团现有实际控制人不变
永辉超市支持武汉国资作为中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永辉超市不谋求中百集团的实际控制权。
二. 共同制定合作发展计划
双方将协同并支持中百集团在三个月内拟定中百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及投资规模。
三. 进一步推进中百集团经营班子市场化改革
(一)中百集团董事长由武汉国资提名,中百集团总经理由永辉超市提名,经由中百集团董事会聘任产生。经营团队对董事会负责。
(二)在原有聘任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将经营管理团队明确为从市场机制遴选,受制于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人身份,享受公平市场待遇。
四. 股份回购与员工股权激励
(一) 双方支持中百集团提出的股份回购以进行员工股权激励的方案。
(二)武汉国资将协助中百集团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国资主管部门的审批。
五. 战略合作、协同发展
双方将在确保不影响中百集团市场化主体地位以及独立性的前提下,永辉超市帮助中百集团优化业务流程;促使中百集团在采购、物流、人资、财务预算管理等各方面加强与永辉超市的战略合作,协同发展。
六. 业绩计划
力争在三年时间,中百集团主营业务销售净利率提高至2.5%。
七、党建工作
积极发挥中百集团党组织引领作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八、双方成立发展计划工作组,逐项落实《合作备忘录》的各项工作。
公司认为《合作备忘录》的内容充分体现了永辉超市一贯坚持的中百集团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的初衷;股东之间相互尊重、改进公司治理、改良公司经营业绩的共识有了充分提升。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五次会议决定取消2019年4月11日向中百集团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计划,维持29.86%的持股比例不变。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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