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年11月20日 03:21 证券日报

原标题: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丹邦科技

  股票代码:0026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楼4层东南侧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9年11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丹邦科技拥有股份的权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楼4层东南侧

  3、法定代表人:刘萍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9848495N

  5、注册资本:90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微电子聚合物材料、OLED封装材料、有机发光材料、太阳能电池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出资人:

  ■

  9、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楼4层东南侧

  10、邮政编码:518057

  11、联系电话:0755-26501518

  12、传真号码:0755-269817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或自身需要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次减持累计达到 5 %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本报告披露日累计减持丹邦科技股份比例为 5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2017年6月16日公司实施 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365,280,000  股变更为 547,920,000 股。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的股份数是以转增前股东所拥有的股数计算的。)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7,16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0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25,000,000 股,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18.2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丹邦科技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票减持情况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萍

  2019年11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萍

  2019年11月1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萍

  2019年11月19日

丹邦科技 信息披露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1-21 华辰装备 300809 18.77
  • 11-21 祥生医疗 688358 50.53
  • 11-21 中科海讯 300810 24.6
  • 11-20 迈得医疗 688310 24.79
  • 11-20 新大正 002968 26.76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