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11月07日 05:1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1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07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07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07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5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鹿海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077号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078号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22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22日

  至2019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 11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

  会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19 年 11 月 15 日,9:00-15:00

  2、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

  1、联系地址: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邮编:214441)

  2、联系传真:0510-86605508

  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

  3、联系电话:0510-86605508

  4、联系人:袁建军、巫健松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将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5月24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2)。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华的《关于提请变更审计机构的函》获悉:立信原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转入大华,该业务团队执行的相关审计业务项目一并由大华承接。为保障业务与服务的延续性,公司拟提议变更大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合伙期限:2012 年 2 月 9 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大华,大华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通过后,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将于 2019 年11月22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本次公司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立信业务团队加入大华,大华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19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是由于承接公司业务的立信业务团队加入大华,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额度: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和海工”)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和海工”)的业务发展,公司拟向尚和海工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的主债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融资租赁、合同债务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在上述担保期限和额度内的单笔担保将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3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平,公司持股比例80%,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岩南路728号13幢,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安装、销售,金属材料的销售,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建筑工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尚和海工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本次担保系为支持尚和海工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尚和海工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2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3%,上述担保没有发生逾期。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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