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傅利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美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巧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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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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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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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58.72%,主要系本期销售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2、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31.49%,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预付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121.11%,主要系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4、存货较年初增加33.6%,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备货增加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系于2019年起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的项目调整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致;
6、长期应收款较年初增加40.44%,主要系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项目验收所致;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00%,主要系于2019年起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的项目调整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致;
8、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53.62%,主要系对杭州智能制造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及智慧物联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9、商誉较年初减少61.1%,主要系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10、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37.11%,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较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系于2019年起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原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报的项目调整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所致;
12、预收款项较上年期末增加47.89%,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预收款增加所致;
13、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减少35.62%,主要系本期末应交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4、应付利息较上年期末增加132.09%,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5、应付股利较上年期末增加100.00%,主要系限制性股票股利未发放导致;
16、预计负债较年初增加45.44%,主要系预计的产品售后维护费用增加所致;
17、递延收益较年初增加42.72%,主要系收到大华智慧(物联网)产业园专项补助奖励所致;
18、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期末减少52.49%,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3.79%,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8.57%,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2.76%,主要系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24.79%,主要系本期权益法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损失减少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59.22%,主要系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于2019年起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9.51%,主要系于2019年起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商誉减值计提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281.89%,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3.72%,主要系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2.33%,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71%,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款管理,经营回款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9.91%,主要系偿还贷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1月24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南北联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政府签订了《莎车县平安城市PPP投资合作协议》,该协议仅为PPP项目框架性协议,协议约定服务内容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等内容,具体项目的实施尚需履行政府采购等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
2017年7月21日,公司收到项目采购单位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确认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控股孙公司南北联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为“莎车县平安城市建设项目(PPP)”的中标单位。该项目中标金额为431,479万元(最终金额以签订合同为准),为10年项目合作期内含建设和运营的总金额。
2017年8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新疆莎车县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的议案》,公司根据莎车县城市建设项目(PPP)的投标要求,项目中标联合体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3,556.72万元。其中,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出资23,489.704万元,出资比例为70%;南北联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0,067.016万元,出资比例为30%。2017年8月,该公司设立完成,工商核准名为新疆大华新智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8日,项目中标单位收到莎车县公安局要求停止实施“莎车县平安城市建设(PPP)项目”。项目建设期施工进度已实施近半,尚未产生后续设备更换、经营维护等费用。建设期实际投资额将与政府方做进一步核算确认。
中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各项活动及建设符合PPP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存在项目不再继续推进而导致公司未来可确认收入减少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7年5月16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决定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财通证券资管大华股份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16.83元/股,购买数量47,000,000股。
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暨延期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0年5月15日止。
3、2018年12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及1名去世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17元/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3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19年4月15日完成。
4、2019年6月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等有关内容。(详见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编号为:2019-030、2019-038的具体内容)
5、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放弃金华中车智慧物联新能源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浙江零跑科技有限公司的同比例增资权,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所涉关联交易金额为5,875.20万元。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9年8月办理完毕。
6、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4,080万元,公司关联方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3,920万元,增资完成后,浙江大华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至13,000万元。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9年8月办理完毕。
7、2019年9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89名激励对象授予11,380,4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75元/股。该事项尚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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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拟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37元/股(含),按回购价格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15,766,653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182,4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98%,最高成交价为17.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93,812.44元(不含交易费用)。《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3)已于2019年4月26日、2019年10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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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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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傅利泉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促发展 理性共成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网上互动交流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15:30-17:00。
届时公司董事兼总裁李柯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吴坚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裁魏美钟先生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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