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彬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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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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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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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科目:
1.期末较上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原因:公司业务收入规模增长带来的合理增长。
2.期末较上年末,预付账款大幅增加,主要原因: 预付的采购款、工程款增加。
3.期末较上年末,开发支出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根据公司战略的发展需要,研发投入增加。
4.期末较上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减少,主要原因:对外出租的房地产本期已全部收回,转为固定资产。
5.期末较上年末,短期借款大幅增加,主要原因:通过短期借款补充运营资金。
6.期末较上年末,应付票据增加,主要原因:公司业务规模增长,采购材料带来的合理增长
7.期末较上年末,其他应付款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与润良泰的资金往来在本科目核算。
8.期末较上年末,长期借款大幅减少,主要原因:部分归还,且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
合并利润表科目:
1.年初到期末比去年同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物联网业务快速增长,成本同比相应增长。
2.年初到期末比去年同期,销售费用大幅增加,主要原因:营业收入大幅增长,销售费用相应的增加。
3.年初到期末比去年同期,财务费用大幅增加,主要原因:增加了银行借款,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合并现金流量表科目:
1. 年初到期末比去年同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原因:去年同期,公司收购芯讯通,投资支出增加。
2. 年初到期末比去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本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2019年5月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相关的其他议案。详情请见2019年5月7日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2019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9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披露了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191195)。2019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将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了中国证监会。
2019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相关的其他议案。详情请见2019年8月31日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7)。2019年10月10日,公司因已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订及数据更新,披露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及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平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7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3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19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杨宇翔先生、季翔先生、耿利航先生、项立刚先生、宋德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80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3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19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刘明先生、王欣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7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1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1日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4日。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议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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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11月8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玮。
联系部门: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7521988、0755-26919396。
电子邮箱: liwei2@sunseaaiot.com。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
邮编:518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313;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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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8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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