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9年10月24日 05:3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19-073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庞大集团”)于2019年9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证公函【2019】2806号《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对《问询函》答复如下:

  1.半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2.5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2.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9亿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根据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产生61.55亿元的亏损。

  请公司结合目前实际经营状况与业务开展情况:(1)补充披露本报告期内的各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明细、毛利率及其同比及环比变动情况;(2)分析说明公司经营状况是否较2018年获得实质性好转,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本报告期内的各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明细、毛利率及其同比及环比变动情况。

  2019年报告期内,各经营数据总体变动如下:营业收入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31.26%,同比下降62.17%;营业成本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44.30%,同比下降61.61%;毛利率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增长152.46%,同比下降15.42%;销售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26.58%,同比下降40.16%;管理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20.51%,同比下降23.24%;财务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42.13%,同比下降31.91%;下表为各经营数据变动明细表:

  单位:万元

  ■

  公司业务类型分为汽车经销、租赁、保险代理、运输以及其他板块,各板块业务收入、成本、费用、毛利率等变动情况如下分析:

  ①汽车经销板块。业务主要为整车销售、配件销售及售后维修服务等。

  其中,营业收入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30.26%,同比下降62.23%;营业成本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44.12%,同比下降61.74%;毛利率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增长136.16%,同比下降16.26%;销售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27.46%,同比下降41.28%;管理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20.30%,同比下降11.75%;财务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增长34.36%,同比下降40.58%;下表为汽车经销板块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②租赁板块主要由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和庞大欧力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构成,主要业务类型为融资租赁业务、以租代售以及经营租赁等。

  其中,营业收入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51.36%,同比下降53.64%;营业成本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59.65%,同比下降6.36%;毛利率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增长10.46%,同比下降18.90%;销售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16.69%,同比增长12.31%;管理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24.58%,同比下降7.85%;财务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39.99%,同比下降54.08%;下表为租赁板块经营数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③保险代理板块主要为河北盛安汽车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构成,业务类型为保险代理服务,受2018年、2019年整车销售业务下降的直接影响,导致保险代理板块各业务下降较多。

  其中,营业收入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81.07%,同比下降89.88%;营业成本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90.23%,同比下降96.00%;毛利率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增长7.43%,同比增长12.69%;销售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86.30%,同比下降94.63%;管理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23.28%,同比下降27.49%;财务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893.75%,同比下降12.22%;下表为保险代理板块经营数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④运输板块主要为庞大集团全资子公司石家庄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及相关站务等业务。

  其中,营业收入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23.08%,同比下降32.44%;营业成本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15.33%,同比下降30.19%;毛利率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22.64%,同比下降9.32%;管理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11.23%,同比下降17.09%;财务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增长52.85%,同比增长43.90%;下表为运输板块业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⑤其他板块主要由涉及房地产、培训中心等分、子公司构成,业务包括房屋租赁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等。

  其中,营业收入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58.88%,同比下降20.94%;营业成本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72.62%,同比下降45.39%;毛利率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增长46.22%,同比增长39.26%;销售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增长6.92%,同比增长0.62%;管理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22.70%,同比下降54.68%;财务费用变动:2019年上半年环比下降63.32%,同比下降12.22%;下表为其他板块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2)分析说明公司经营状况是否较2018年获得实质性好转,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通过将公司2019年上半年收入、成本、毛利率及期间费用等经营数据与2018年下半年、2018年上半年进行比较,从总体上来看,经营业绩呈下滑趋势,公司经营状况较2018年相比未获得实质性好转。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司法重整,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如果能通过重整程序妥善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将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①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③公司实施重整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及治理结构等,但公司仍需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2.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返利余额8.00亿元,较期初的9.87亿元出现下降。根据前期信息披露,由于公司整车采购量大幅下降,无法达成汽车生产厂商的销售任务,2018年报告期内冲减成本的返利金额较2017年末减少38.20亿元,以上原因为公司2018年度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2018年度审计报告指出,年审会计师对公司本期冲减返利的合理性、充分性及相应的会计核算,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请公司:(1)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采购及销售数据、与整车厂关系维护、品牌授权情况,说明应收返利金额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2)补充披露公司内部返利确认的具体流程、确认依据和计算过程,各4S店的返利核算及上报方式、公司内部的控制复核和监督机制,并明确是否可能因内部控制不力而导致返利确认产生较大误差,是否存在跨期核算的情形。

  公司回复:

  (1)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采购及销售数据、与整车厂关系维护、品牌授权情况,说明应收返利金额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应收返利金额持续下降,主要是由于车辆采购及销售数量持续下滑、获得品牌授权的门店数量不断减少导致。

  ①车辆采购和销售持续下降,返利计算基数下降

  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受资金紧张影响,公司采购及销售金额持续下降。

  2017年至2019年6月公司前十大品牌销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亿元;数量单位:辆

  ■

  2017年至2019年6月公司前十大品牌采购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亿元;数量单位:辆

  ■

  公司各品牌车辆的采购和销售均出现了下滑,整车购销数量和金额是重要的返利计算基础,整车业务的下滑,导致部分返利适用更低的计算基数。汽车生产厂家的返利政策存在阶梯式返利,即购销数量越多,返利百分比越大,反之亦然;由于公司当期购销数量下降,导致获取的返利比例下降。另外,受整车业务下滑影响,售后和衍生业务出现不同程度下降,继而导致多项综合折扣和奖励难以实现。

  除此之外,2019年度,各品牌厂家对经销商的目标考核变动较小,而在经营情况下降的情况下,公司难以达成多项考核指标,足额获取各项返利的难度较大。

  ②授权品牌和门店数量下降

  受公司关停并转部分店面和取消品牌授权的影响,本期与上年末相比,公司经营的汽车品牌数量和品牌授权店数量下降,公司应收返利余额及品牌授权店数量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亿元;数量单位:家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品牌授权店418家,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品牌授权店359家,减少59家,占比14.11%。受授权经销店数量减少影响,公司应收返利金额逐渐下降。

  ③对持续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应收返利余额下降主要是受采购量减少和店面数量减少影响导致。针对前者,公司拟采取相关改善措施以缓解资金压力。针对后者,公司采取的关停并转亏损店面等措施,短期内会导致返利余额减少,但是从长远看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公司亏损店面占比将逐渐下降。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返利金额下降,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影响。

  (2)补充披露公司内部返利确认的具体流程、确认依据和计算过程,各4S店的返利核算及上报方式、公司内部的控制复核和监督机制,并明确是否可能因内部控制不力而导致返利确认产生较大误差,是否存在跨期核算的情形。

  ①返利确认的具体流程、确认依据和计算过程

  公司依据与汽车生产厂家签订的各项折扣和奖励政策(“返利政策”)确认返利,返利政策规定了各项返利的适用范围、计算方法和兑现方式。公司基于对业绩数据及综合绩效评估,判断公司是否达成返利政策中的条款,并按权责发生制计算至报告日止应获得的预期返利。公司计算返利所使用的数据来自于公司账面记录的销售和采购数据、DMS系统(汽车经销商管理系统)、经厂家审核的业务数据或返利政策规定的其他数据来源。

  公司将确认的返利冲减存货成本或销售成本,兑现的返利将在下一期采购时直接从采购价款中扣除。每月末,公司销售部根据返利政策中返利的计算方法,收集相关业务数据编制《返利计提计算表》,后附返利计算的支持性文件,经销售部经理、店总经理审核并签字确认,相关原始凭证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入账。厂家按照返利政策的约定在公司采购整车时逐次按比例兑现返利,财务经理据此进行返利兑现的账务处理。

  ②各4S店返利核算及上报方式

  各4S店返利核算方式:

  A.在各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计提应收销售返利: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返利

  贷:营业成本或存货成本

  其中,应收返利的金额需要在存货期末结存数量和当期已经售出数量进行分配。

  B.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公司通过在下一期采购时直接从采购价款中扣除的方式实现已计提的应收返利。

  按照降价前的采购原价记录存货采购成本和应付汽车生产商账款:

  借:存货成本

  贷:应付账款

  将采购价格中降价的部分冲减计提的应收销售返利: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返利

  上述会计分录体现了采购原价扣除降价部分的过程,即为公司应收返利的兑现。

  各4S店返利上报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公司以品牌为管理单位,各品牌定期组织返利政策培训,各4S店按统一的政策口径计算返利。

  公司设立财务部分析科,负责按月统计各4S店应收返利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以及当期计提和兑现返利的情况。

  公司设立业务部经营分析科,负责按月统计各4S店运营数据,并对包括返利在内的多项业务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对异常指标进行监督和改善。

  公司按上述方式汇总各子公司经营数据与财务数据。

  ③公司内部的控制复核和监督机制

  公司对各子公司返利核算的控制复核和监督机制主要有:

  公司设立财务经理定期轮岗制,各店财务经理定期轮岗,以发现和防止舞弊。

  公司在同一品牌内,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对返利数据交叉复核,以确保返利计算的准确性。

  公司以品牌为管理单位,各品牌定期组织返利政策培训,各4S店按统一的政策口径计算返利。

  公司设立内审部定期检查各店返利计算的准确性。

  ④是否因内控不利导致返利确认重大偏差

  公司的上述控制措施一直保持运行,未出现重大不利情形,公司的返利确认不存在重大偏差。

  ⑤是否跨期核算

  公司并未跨期核算应收返利,主要原因为:

  A.公司将返利计提准确性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当年度多提返利将扣减绩效,公司各店面没有跨期核算返利的动机;

  B.公司取得的各项返利,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厂家审核后才能实现,公司无法将此过程延后或提前;

  C.公司返利余额下降的原因是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影响,而非跨期核算导致。相关情况已如本公司关于《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所述,2017年及以前年度,公司计入成本的返利金额与整车收入相比,与同行业公司基本持平,2018年度公司受资金紧张、采购及销售量下降影响,返利金额出现下降。

  3.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32.35亿元。根据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49.08亿元,较2017年末减少79.91%。2018年以来,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出现持续下降。同时,2018年公司被出具内控否定意见的原因之一为应付票据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采购模式,近三年一期公司采购现金支付及票据支付方式的分别金额、占比及变化情况,2018年以来公司采购支付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变化原因;(2)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以前年度采购数据的真实性及可靠性;(3)公司信用情况是否继续产生恶化,是否可能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1)公司采购模式,近三年一期公司采购现金支付及票据支付方式的分别金额、占比及变化情况,2018年以公司采购支付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变化原因。

  公司主要从汽车生产厂家采购整车和零部件,具体采购模式为:

  公司主要以票据或现金形式采购整车及零部件。若以票据形式采购,公司以交存保证金/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提供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全额价款,并于销售车辆后或汇票到期日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交存全部票款;若以现金形式采购,公司以自有现金全额预付商品等额价款。各汽车生产厂家收到预付款后向本公司发出商品。

  公司三年一期采购现金支付及票据支付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亿元;数量单位:台

  ■

  2016至2018年度,公司采购整车的票据支付和现金支付比例保持稳定,现金支付比例为40%-50%,票据支付比例为60%-50%。同时,2016至2017年度,公司采购整车金额变动较小,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受银行等金融机构断贷和取消授信影响,公司采购量下降,且票据支付比例逐渐降低,至2019年半年度,公司主要以自有现金形式购车。2019年1-6月,公司采购整车现金支付占比80%,票据支付占比20%。

  公司票据支付和现金支付比例变动较大的原因为: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终止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并要求公司立即清偿所有已承兑汇票项下票据款项及应付利息、罚息和其他费用。公司难以再以票据形式采购车辆,且面临短期内偿还大量债务的资金压力,为尽快缓解资金压力,公司采取了加速处理超期库存和折价售车等措施确保资金流动性。因此公司的票据支付的比例逐渐降低。

  (2)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以前年度采购数据的真实性及可靠性。

  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持续下降,主要由以下因素导致:

  ①银行等金融机构取消为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大部分店面无法以开立承兑汇票形式支付购车款,只能以自有现金采购。

  ②受取消品牌授权和关停并转店面影响,公司取得品牌授权的店面数量减少,且正常经营店面采购量下降,双重因素导致公司票据余额逐渐下降。

  公司以前年度的采购真实可靠,公司与汽车生产厂家的采购信息记录于厂家的DMS系统(汽车经销商管理系统)内,公司定期与汽车生产厂家核对往来账项以保证往来余额的准确性,公司定期组织存货盘点保证期末存货真实存在。

  (3)公司信用情况是否继续产生恶化,是否可能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在银行以及其他机构可用授信总额的下降,使公司采购业务进一步受到影响,采购资金不足直接导致部分店面出现无车可售的情况,因此公司销售业务也受到进一步影响。

  2019年9月5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实施重整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及治理结构等,但公司仍需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及相关风险。

  4.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应收客户消费信贷垫款期末账面余额9.64亿元,计提坏账准备4.97亿元,计提比例51.56%。同时,前期公告披露,公司近5年应收账款中应收客户消费信贷垫款期末账面余额变动幅度不大,除2018年该项坏账准备计提4.44亿元之外,其余年度最高计提比例为12.6%。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报告期内应收客户消费信贷垫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于2018年出现大幅变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前期针对该款项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2)近三年一期公司销售客户的主要构成,企业客户与个人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变动情况及对其应收消费信贷垫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并请公司对销售数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公司回复:

  (1)公司报告期内应收客户消费信贷垫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于2018年出现大幅变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前期针对该款项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应收客户消费信贷垫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会计政策是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进行的。公司根据应收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清欠流程、期后还款金额、期后新增垫款金额,在考虑了清欠难度、清欠现状及公司投入时间、人力等因素,对于不同情况的欠款进行判断后划分为不同类别,根据每个类别的风险不同,公司分别估计相应发生减值的概率,通过参考以往各个风险等级发生损失的历史经验,对于各个不同的风险等级分别制定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应收客户消费信贷垫款余额与对应风险等级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乘积为公司对应收客户消费信贷垫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的金额。

  2018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出现的变动的具体原因是:

  公司前期(2018年以前)对消费信贷垫款的催收执行严格的清欠程序,成立清欠队伍,对消费信贷客户清收垫款。前期公司在平稳持续运营、充足清欠人员严格执行清欠程序的情况下,公司将大部分消费垫款风险等级划分为“恶意欠款正在诉讼追讨中”,按对应风险等级的比例计提坏账。但在2018年之后,公司因出现资金紧张,业绩下滑,清欠队伍和法务部人员大量离职,导致与前期相比清欠力度下降。此外,2018年公司收入同比下降40%,垫款余额较上年增加1.08亿,增加比例为14%,由于清欠力度不足,2019年期后清偿的金额较小。因此公司将上述部分消费信贷垫款风险等级调整为“清欠流程终了,确认损失”,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在2018年计提的其他应收款-消费信贷垫款坏账准备是合理的,在前期针对该款项的坏账计提根据公司当时实际情况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2)近三年一期公司销售客户的主要构成,企业客户与个人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变动情况及对其应收消费信贷垫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并请公司对销售数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近三年一期公司通过办理消费信贷售车的客户较为分散,主要为个人客户。

  三年一期通过办理消费信贷售车的当期发生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三年一期消费信贷垫款和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对于涉及消费信贷售车的业务,公司设置了严格的销售内控流程,上述销售数据真实准确,具体如下:

  第一,公司在办理业务前,会通过走访、访谈等形式对客户进行征信调查,了解其还款能力,同时获取客户提供的申请单、合同等资料。相关资料经公司逐级审批后方可开展业务。因此严格的内部控制程序保证了销售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性。

  第二,客户在办理业务前会与银行签订汽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在银行审核通过后,会根据合同约定将购车贷款转到公司的银行账户,明确标注汇款用途的银行单据作为公司的原始凭证从而保证销售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性。

  5.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42.44亿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虽然短期内造成资金沉淀、费用增加,但随着土地升值,公司实际资产价值快速增加。

  请公司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相关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分布地区、土地产权受限情况、当地地价市场行情、产业政策等说明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可变现能力及未来升值空间,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1)土地使用权分布情况

  公司持有土地约11413.15亩,其中城镇住宅混合用地约90.46亩,商业用地约9004.28亩,工业用地约1708.56亩,正在办理土地手续的土地约609.85亩。主要分布在全国23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100多个城市,较为集中的分布在河北(5491.73亩),内蒙古(1236.56亩),山东(796.76亩),辽宁(736.66亩),山西(609.27亩),天津(566.34亩),新疆(556.99亩),具体分布情况见下表:

  ■

  ■

  ■

  (2)土地产权受限情况

  公司土地使用权中受限土地约8613.26亩,其中因抵押受限土地面积约7307.42亩,尚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交纳部分或全部出让金或拆迁补偿款)的土地面积约609.85亩,与其他单位有合作的土地面积约695.99亩。

  ■

  (3)当地地价市场行情

  2019年9月5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在重整程序中,法院和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截至目前,评估机构正在对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庞大集团整体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出具后,管理人将结合债权确认情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关于有关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以管理人后续披露的重整计划为准。

  (4)公司发展战略

  2019年9月13日,管理人发布《关于重整进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3),确定意向投资人。目前意向投资人正在对公司进行全方位调研,并正在制定重整后的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经营方案,其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后续安排,公司与意向投资人将结合相关土地使用权对应所在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权受限情况、土地产业政策、地上资产的运营价值、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分析并制定整体未来经营方案。未来经营方案将写入重整计划,具体方案以管理人后续披露的重整计划为准。

  (5)风险提示

  ①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③公司实施重整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及治理结构等,但公司仍需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0月23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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